近日,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進一步做好新形勢下農民工工作的意見》(下稱《意見》)。9日,山東省人社廳就《意見》做進一步解讀。暫不具備落戶條件的流動人口在當地學習、工作、生活將被提供有效服務,逐步將各項社會保障和基本公共服務與戶口性質脫鉤,使農民工與就業地城鎮居民享受同城待遇。
公共福利: “流動”農民工將享就業地城鎮居民待遇
“截至目前,我省農民工總數達到2330萬人,接近全國農民工總數的9%,占全省總人口的24%。”9日,山東省人社廳一位相關負責人介紹說,如果把農民工的家庭考慮在內,涉及全省近6000萬人口。
《意見》規定,為暫不具備落戶條件的流動人口在當地學習、工作、生活提供有效服務,逐步將各項社會保障和基本公共服務與戶口性質脫鉤,使農民工與就業地城鎮居民享受同城待遇。人社廳介紹,這也是為不符合落戶條件的農民工進城生活解決后顧之憂。
人社廳表示,雖然落戶條件普遍較寬,但吸引農民工的效果并不明顯,主要原因一是他們不愿放棄農村土地和集體收益,二是擔心計劃生育政策能否延續。《意見》要求各地研究制定與戶籍制度改革相配套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宅基地使用權和集體經濟收益分配權的占有、使用、收益、繼承以及出讓和流轉等制度。
貸款: 探索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貸款
同工不同酬,工資被拖欠,這是近些年一直困擾農民工的主要問題之一。根據山東省人社廳的調查,由于一些用工單位實行不同的勞動報酬分配制度和辦法,農民工與正式員工干同樣的工作,產生同樣的效益,但所得的勞動報酬明顯偏低,
據調查,2012年我省僅有31.8%的農民工接受過職業技能培訓。由于技能水平低,農民工大多只能從事技術要求低、工資報酬低的行業,這不僅限制了農民工高質量、高穩定就業,而且制約了許多行業、企業轉型升級。
《意見》提出要探索開展林權、宅基地使用權、海域(灘涂)使用權、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以及農用生產設備等抵押貸款試點,逐步擴大抵押擔保范圍,為解決農民工貸款抵押擔保難的問題提供了一種選擇。
住房: 符合條件農民工有望住公租房
為改善農民工居住條件,《意見》提出把發展公共租賃住房作為重點,將符合條件農民工納入公共租賃住房供應范圍,完善落實相關扶持政策,支持開發區、工業園區、企業建設農民工公共租賃住房。
省人社廳介紹,這一系列住房政策主要是希望改變農民工住工棚的狀況。目前農民工就業地集中在地級以上城市,這些城市房價水平、住房租金水平相對較高,而農民工大多收入不高,農民工到市場購買或者租賃合適的住房往往不具備資金條件。因受戶籍制度等因素制約,農民工大多不能獲得住房保障。為減少支出,多數農民工只能住在城鄉結合部、地下室。據調查,全省有47.5%的農民工居住在設施不完善的各類簡易單位宿舍、工棚或生產經營場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