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8月29日電(記者涂銘)北京市朝陽區檢察院于29日以涉嫌爆炸罪對首都機場爆炸案犯罪嫌疑人冀中星依法提起公訴,朝陽區法院當日已正式受理此案。
公訴機關指控稱,冀中星于2013年7月20日攜帶自制爆炸裝置,自山東省居住地乘長途汽車獨自來京,當晚18時許至北京首都國際機場三號航站樓二層國際旅客到達B出口處,引爆自制爆炸裝置,造成其本人重傷,同時造成一名民警輕微傷。爆炸現場秩序混亂,國際旅客到達出口通道緊急關閉。后冀中星被公安機關當場查獲。
公訴機關認為,冀中星法制觀念淡薄,遇事不能正確處理,以爆炸方式危害公共安全,其行為應當以爆炸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目前,此案正在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