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報濟南消息(記者 王曉迪)昨日記者了解到,為進一步加強揚塵污染防治工作,改善環境空氣質量,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濟南市有關規定,制定《濟南市揚塵污染防治分類掛牌管理辦法》。
據了解,掛牌實施主體為各區政府、高新區管委會承擔揚塵污染防治工作的領導機構或其授權的日常工作機構(以下簡稱各區和高新區掛牌實施主體單位)為本轄區各類揚塵污染源分類掛牌管理的實施主體。掛牌管理范圍為繞城高速以內區域、歷城區遙墻、唐王、郭店、董家、唐冶、臨港、彩石鎮(辦)區域、高新區孫村、巨野河辦事處區域及濟南綜合保稅區、長清區中心城區和大學科技園區。掛牌管理的對象為各類建筑、拆遷、道路、管線、水利、園林綠化施工工地和各類企業堆場、露天倉庫(以下簡稱揚塵污染源)。
根據揚塵污染源現場揚塵污染防治措施落實情況,對照《濟南市揚塵污染防治分類掛牌量化賦分標準》進行量化賦分,按照得分情況分別給予授綠牌、掛黃牌和亮紅牌。對得分在80分(不含)以下的給予亮紅牌,表示揚塵污染防治措施落實情況較差,需要重點進行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