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濟南6月18日訊(記者 劉紅杰) 據公安部網站消息,今年以來,公安部重拳打擊污染環境犯罪活動,迅速偵破了一批發生在遼寧、山東、湖南、云南等地的污染環境重大案件,共抓獲犯罪嫌疑人118人。記者了解到,發生在山東的幾起案件中,非法運輸排放危險廢物成為環境犯罪的高發地。
據了解,公安部直接掛牌督辦了遼寧遼陽“幸福河”污染案、山東桓臺某公司非法處置工業渣土污染案、湖南株洲某化工公司傾倒化工廢水案等一批重大案件。偵辦了廣西“1·15”非法排放鎘超標污染環境案、山東某化工有限公司污染環境案、山東鄆城楊某等人污染環境案、山東濱州剛某等人污染環境案等。
知情人士透露,山東鄆城楊某等人污染環境案、山東濱州剛某等人污染環境案均屬于非法運輸排放危險廢物。
梁山縣楊某等5人把化工廢液運到鄆城傾倒,被群眾發現后舉報,警方立即對5人進行了抓捕。鄆城環保部門已委托青島一家有資質的單位將化工廢液進行了處理。濱州的剛某等9人在去年4月的一個晚上,利用罐車將農藥廠的廢水排放到秦臺河中。經山東省環境風險與污染損害鑒定評估中心評估,損失達上千萬元。而剛某等人非法排放危險廢物每噸收取幾十元費用。
據了解,早在2010年,山東省人民檢察院、省公安廳、省環保廳就聯合下發了《關于辦理危害環境犯罪案件座談會紀要》,明確提出對使用罐車等運輸工具非法運輸、傾倒有毒有害污染物質等危害環境犯罪的,應予刑事立案追訴。
省環保廳表示,兩年來,山東省共查處此類環境犯罪行為39起,拘留57人、判刑4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