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青島6月4日訊(記者 呂璐 通訊員 宋香寧) 日前,青島市環保局公布了2012年墨水河流域污染治理的情況。城陽區、即墨市因治污不力,接到了高達155萬元的罰單。下一步,青島將對重點河流推行“河長制”,若治污不力,將追究責任并進行行政處分。
根據青島市環保局公布的2012年墨水河流域污染治理情況,2012年,城陽區列入考核的墨水河流域9個斷面中有4個斷面水質未達到2012年度目標值。其中,愛民河入河口等斷面水質較2011年度有所惡化。另外,墨水河干流及愛民河、虹字河等支流仍有10個排污口未實現全面截污。即墨市列入考核的墨水河流域10個斷面中有6個斷面水質未達到2012年度目標值,西流峰河入河口斷面、華僑村排水口斷面水質均較2011年度有所惡化。此外,即墨北部和西部污水處理廠建設和投運進程滯后于計劃要求,配套管網、泵站建設未全部完成,截污不完善,部分污水溢流河道,造成墨水河干流水質污染超標。
據考核規定,城陽區和即墨市將分別向市財政繳納生態補償資金41萬元和114萬元。
“主要是配套污水管網建設比較滯后!4日下午,青島市環保局流域處處長劉維銘說,由于管網建設跟不上墨水河沿岸經濟發展的需求,流入河道的污水無法全部被收集,所以水質沒有明顯改善。劉維銘介紹,年初已經公布今年的墨水河整治計劃,下一步還將把墨水河作為“河長制”試點,將每一個河段的治理落實到具體負責人頭上,并將向媒體和市民公布負責人的名字,若治污不力,將對負責人問責并進行行政處分。
據介紹,自2011年《墨水河流域生態補償暫行辦法》實施以來,政府收到罰單并非首次,去年即墨市已被罰近4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