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山東頻道5月20日電 記者從山東省水利廳獲悉,《山東省農田水利管理辦法》(簡稱《辦法》)近日經山東省人民政府常務會議通過,將從今年8月1日起實施,其中明確,農田灌溉將實行“計劃用水”,對農田灌溉用水量進行定額管理。
根據《辦法》,山東省將對農田灌溉用水實行“計劃用水”。農業灌溉用水量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根據當地水資源條件合理確定,并制定灌區水量“分配計劃”。水利工程管理機構或鄉鎮水利服務機構負責制訂相應的“用水計劃”,并報有管轄權的水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后組織實施。
記者了解到,從2012年起,山東已開始對工業、服務業取用水單位和個人的超計劃用水部分,推行累進加價征收水資源費,最高加價可達當地水資源費標準的3倍(超額30%以上的),加上2011年實行的《山東省用水總量控制管理辦法》,山東正逐步建立“以供定需”的水資源管理制度。
為節約農田灌溉用水,此次公布的《辦法》進一步明確,農田灌溉實行定額管理,也將逐步推行“超定額用水累進加價制度”。各地應大力推廣使用管道輸水灌溉、噴灌、微灌等高效節水技術。節水效益明顯的,應給予獎勵;農民購買的節水設備與產品,應按規定給予農機購置補貼。
山東省水利廳副廳長劉建良說,山東以約占全國1%的水資源,灌溉了約占全國6%的耕地,生產了約占全國8%的糧食,養育了約占全國7%的人口,支撐了約占全國10%的經濟總量。但山東水資源嚴重短缺,人均水資源量不足全國平均水平的六分之一,年用水總量中68%為農業用水,用水比重嚴重“偏農”。(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