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日報3月13日訊(記者 李萌博 通訊員 王冰 杜陶羽)13日,濟南市紀念“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暨消費維權發布會舉行,市消費者協會聯合市工商局、質監局、衛生局、物價局、食藥局五個行政執法部門,發布關于查處消費欺詐、虛假宣傳、問題食品、非法行醫、藥品售假、價格欺詐等方面的典型案例。其中,濟南市工商局發布了十大消費維權典型案例。
儲藏室以車庫名義銷售 山東某置業有限公司在銷售其開發的小區樓盤時,將儲藏室以車庫的名義向消費者進行明示和宣傳,并且以高于普通儲藏室的價格對外銷售。該公司刻意隱瞞事實真相,濟南市工商局依法對其進行了行政處罰。
車商格式合同侵權 某汽車銷售公司在經營過程中與消費者簽訂的《購車合同》和《試乘試駕協議》內容涉及免除自身責任條款,其中《購車合同》中將預付“訂金”改寫為“定金”,在《試乘試駕協議》中寫明“乙方消費者、自愿在指定區域內試乘試駕,甲方我店提供的車輛如在試駕過程中出現刮碰、撞傷等人為因素造成的事故,乙方將承擔全部責任。”該行為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屬于霸王條款。濟南市工商局依法對其進行處罰。
太陽能專賣店虛假優惠 某品牌太陽能專賣店以海報等形式對消費者宣傳“交納3150元購買特定型號太陽能可享補貼返款,補貼后的價格僅為1920元”。消費者購買后商家卻拒絕支付補貼款。經調解,專賣店向消費者賠禮道歉并發放補貼款。
餐廳強行收取退卡費 某餐廳發放就餐充值卡,消費者要求退還卡內余額時,被告知因餐廳負責人更換,每張餐卡內必須強制性留存5元錢作為退卡費。濟南市工商局責令其全額退還消費者卡內剩余錢款。
食品內存有雜質 消費者王女士在某專賣店購買一斤豆沙包,食用時包子里的沙粒將牙齒硌斷,經濟南市工商局調解,企業一次性賠償消費者8000元。
劣質小麥種坑農 多位農民反映其在某種業公司購買的小麥種,種植后出現部分倒伏現象,造成小麥減產。經濟南市工商局調解,經營者按每畝100元的標準賠償農民。
摩托車商不履行三包義務 張先生在某摩托專營店購買一輛摩托車,多次出現質量問題,每次送修時均被告知沒有故障,商家拒絕填寫維修單,刻意拖延三包期內的維修義務和維修時間。經濟南市工商局調解,專營店為消費者更換摩托車化油器,并免費維修摩托車。
超市銷售標簽標注不合格食品 濟南市工商局執法人員在巡查時發現某超市銷售的豆干食品,所標注食品添加劑名稱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濟南市工商局依法對其進行了行政處罰。
夏令營行程縮水 濟南某中學13名學生參加某公司組織的美國英語探索夏令營活動,宣傳資料稱的行程包含“南加州、洛杉磯、圣地亞哥、洛杉磯、舊金山”等地,但實際只安排學生在洛杉磯學習和游玩。經濟南市工商局調解,該公司向每位學生賠償4000元。
虛假宣傳保健用品 根據群眾舉報,濟南市工商局檢查發現某企業在銷售保健儀器時,對商品進行虛假宣傳,稱具有抑制腫瘤、增強免疫力等功效,與事實不符。對此,濟南市工商局責令當事人停止違法行為,并依法進行了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