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足球報版面圖
記者賈蕾仕北京報道 今天(3月6日),中國足協仲裁委員會將向北京具備相應資質的司法鑒定機構提交劉健案爭議合同文本的司法鑒定委托書,司法鑒定結果對劉健歸屬的影響將是決定性的。據悉,司法鑒定最早將于三十個工作日內做出,這意味著劉健案最早將在4月16日前有結果。
2月28日為最終的中超球員注冊截止日期,青島中能[微博]俱樂部給劉健在中甲預備隊注冊報名,但是由于劉健案的仲裁還沒有結果,足協拒絕了青島中能的請求。目前,劉健案協商解決的選項已被中能方面拒絕,雙方僵持不下的地方在于合同的真偽,而足協并沒有鑒定的資質,因此只有提交司法鑒定機構鑒定。
足協方面向劉健表示,只有仲裁有了結果才能為他辦理注冊手續,那時才能參加比賽。現在,足協沒有確切的仲裁日期,但是已經開始進入司法鑒定程序。本來3月5日足協仲裁委員會就要將資料送給司法鑒定機構,但是送交的時候沒有見到約見的人,因此改為今日遞交。
北京市有多家司法鑒定機構,足協送檢的鑒定機構具有國家認可的鑒定資格。按照規定,足協仲裁委送交的材料有:中國足協基本情況介紹;鑒定劉健合同的具體事由和要求;涉及青島中能俱樂部和劉健的簡要情況介紹;需要鑒定的合同材料等。另外,按照規定還要交納3000元左右的鑒定費。
據了解,司法鑒定機構今天收到材料后首先要決定是否受理,如果是符合受理條件的鑒定委托,他們即時作出受理的決定。在文書司法鑒定中,主要是對文字、文書、印章、文件的鑒定。涉及劉健案的主要包括:筆跡真偽鑒定;筆跡、印章印文同一鑒定;印章印文形成時間鑒定、朱墨時序鑒定;文件制成時間鑒定等等。如果提供的鑒定材料真實、完整、充分,按理會在今天立即受理,并簽訂司法鑒定協議書。如果無法立即受理申請,對方會在七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
受理后,按照工作程序,鑒定機構需要向青島中能和劉健調集簽字樣本,按照鑒定的基本要求,是不會讓劉健臨時簽字來比照,而是根據劉健原來筆跡來鑒定的,例如原來簽訂的合同上的字跡,另外還會調集多個樣本來鑒定,樣本多結果才會更準確,因此需要的時間會比較長一些。
根據目前的信息,對于簽到2017年的那份爭議合同,劉健方面認為,所謂他本人在那上面的簽名,其實應當是來自有效期簽到2014年1月1日的“陰合同”,如果是這樣,鑒定申請的主要訴求并不簡單地在于筆跡真偽,而在于其形成時間,在司法鑒定中就有常見的書寫字跡與印章印文的時序鑒定、印章印文形成時間鑒定等。
按照規定,司法鑒定機構應當在與委托人簽訂司法鑒定協議書之日起三十個工作日內完成鑒定。按6日受理日算起,刨除節假日,劉健案的相關合同有可能會在4月17日前完成鑒定,司法鑒定機構屆時將向委托人出具司法鑒定文書,其中包括司法鑒定意見書和司法鑒定檢驗報告書。一旦得到鑒定結果,作出仲裁也就是很容易的事了。但鑒定事項涉及復雜、疑難、特殊的技術問題或者檢驗過程需要較長時間的,完成鑒定的時間可以延長,延長時間一般不得超過三十個工作日。筆跡真偽鑒定,特別是書寫字跡與印章印文的時序鑒定、印章印文形成時間鑒定,屬于疑難鑒定案件,這樣的話,劉健的鑒定結果可能需要近三個月才能出臺,那時已經是6月下旬,根據中超賽程劉健基本上半個賽季泡了湯。另外,如果得到鑒定結果并作出仲裁時未到第二階段轉會注冊時間,那么劉健即使有了歸屬,但能否出場足協還沒有給出結論,畢竟第二階段的注冊轉會需要到聯賽中段才開始,屆時足協需要研究協調后才能確定劉健的出場時間。(文章來源:足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