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到工程款后,包工頭沒有及時將錢分發給工人,而是一頭扎進了賭場,在一周之內將工人的20多萬元工資全部揮霍。近日,濟南市警方將犯罪嫌疑人彭某抓獲,破獲濟南市首例拒不支付勞動報酬案件。
1月29日,還有一天就到農歷馬年新年,13名農民工怒氣沖沖地來到某工地,找到負責的項目經理李偉索要被拖欠的工資。李偉一臉疑惑:“包工頭彭某早已將工程款和工人工資拿走,我這兒還有收條呢。”
討薪未果,這些農民工來到市清欠辦,投訴包工頭彭某拖欠勞動報酬。
經查,2013年3月13日,江蘇建湖縣人彭某與李偉簽訂了一份《施工協議書》。截至2014年1月22日,李偉已支付工程款及工資總計130萬元人民幣,無拖欠工程款及工資情況。
21名工人被欠23萬多元
2014年1月30日,濟南市人社局勞動監察支隊來到施工現場,給彭某張貼了《勞動保障監察責令整改通知書》,責令彭某依法支付拖欠茆中安等工人的勞動報酬。截至2014年3月26日,彭某仍未履行法定義務。鑒于彭某嚴重侵犯了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涉嫌犯罪,濟南市人社局勞動監察支隊遂將案件移送至市公安局治安支隊。
警方調查發現,犯罪嫌疑人彭某(男,35歲),2014年1月22日收到最后一筆工程款及工資后即不知去向。農民工來自好幾個省份,民警開始在全國范圍查找取證,最終查實被欠薪農民工21人,欠薪金額236205元人民幣。
7月8日,警方根據線索,將藏匿在濟南市西客站中建錦繡城工地的彭某抓獲。
有錢不發工資,逮捕、起訴!
經審訊得知,發包方確實已經將工程款和工資全部結算清楚,并付給彭某。深陷賭博惡習的彭某沒有將錢分發給工人,而是來到位于七里河的一處賭博窩點。從臘月二十二到臘月二十九,在短短一周的時間內,便輸掉了工人的全部工資。眼看還款無望,害怕被追賬,彭關掉手機,不敢回家,逃匿到上海、德州等地。
辦案民警先后到7家銀行的19個網點,調取了嫌疑人的開戶記錄和銀行交易明細,證實犯罪嫌疑人彭某在有還款能力的情況下,拒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條之規定,彭某涉嫌拒不支付勞動者報酬罪。8月13日,經濟南市人民檢察院批準,濟南市公安局對犯罪嫌疑人彭某宣布執行逮捕。現該案已進入移送起訴階段。
案件解析打出組合拳破解討薪難
據了解,作為濟南市偵破的首例拒不支付勞動報酬案件,人社部門發出“支付令”與公安部門提前介入的聯動機制發揮了巨大作用。沒有拿到工資的工人來到市人社局勞動監察支隊,反映工資被拖欠,監察支隊立即展開調查,發現情況屬實后,馬上向拖欠者彭某發出“支付令”,即《勞動保障監察責令整改通知書》,責令彭某依法支付拖欠工人的勞動報酬。在規定限期到達時,失去聯系的彭某仍未給予工人工資。人社部門迅速與公安部門聯系,公安部門一邊尋找彭某,一邊及時聯系檢察院和法院,通報案件情況及進展。嫌疑人彭某落網后,檢察機關根據相關證據迅速立案。
再過幾個月,又將到春節。如何更加有效地避免出現農民工拿不到工資等問題,還需要有關部門好好琢磨琢磨。而濟南維權討薪聯動機制的出爐,對于那些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的“黑心者”,也是一個嚴厲的打擊和巨大的震懾。濟南避風港律師事務所律師李敬濤表示,刑法第八次修正案新規定了一個罪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構成此罪可判3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嚴重后果的可判3年到7年有期徒刑。
濟南市公安局治安支隊四大隊大隊長肖文兵提醒廣大勞動者,尤其是農民工,一定要通過法律手段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一定要和用工單位簽訂勞動合同,以便將來維護自己權益的時候能夠提供有利的證據。
相關鏈接建筑農民工實名制管理確保工人工資及時發放
據了解,2013年底,濟南市在建筑施工安全和農民工工資清欠會議上提出,將實行建筑施工現場勞動用工實名制管理,保證工人工資及時發放。
據介紹,建筑施工勞動用工實名制管理,是指通過完善勞動用工管理制度和加強相關管理,建立動態反映施工現場勞動用工實際情況的花名冊、考勤冊、工資冊等實名管理臺賬,實現施工現場勞動用工底數清、出勤記錄清、工資發放記錄清等“五清”目標的管理制度。每月底之前,總承包企業督促分包企業現場管理人員或班組根據出勤及完成的實物量,計算出每名務工人員實際應得工資額;經總承包企業、分包企業、務工人員簽字確認后,將工資足額發放到務工人員個人手中,有條件的企業可通過銀行發放。對于退場的務工人員,分包企業應一次性結清工資,并填寫《濟南市建筑施工現場勞動用工退場清算表》,并由務工人員簽字確認,做到人走賬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