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今天從山東省政府新聞辦公室召開的新聞會獲悉,今年上半年山東共發放生態補償資金8529萬元。其中,聊城市獲得的補償資金最多,為1210萬元。煙臺市墊底,上半年兩個季度一核算,成唯一一個需要繳生態補償資金的地市。
據介紹,山東省政府辦公廳出臺了《山東省環境空氣質量生態補償暫行辦法》(魯政辦字[2014]27號),對空氣質量同比改善的市,由省級給予補償;對空氣質量同比惡化的市,由市級向省級補償,補償資金一個季度一公開。今年上半年,省級財政共計發放生態補償資金8529萬元,其中,聊城市獲得的補償資金最多,為1210萬元。
第二季度5個市需繳納生態補償資金 煙臺墊底
記者查看山東2014年第一、二季度環境空氣質量生態補償情況了解到,第一季度山東共發放生態補償資金7029萬,17地市均獲補償金。而在第二季度出現了變化,有5個市需繳納生態補償資金。
第二季度,山東省級財政共計發放環境空氣質量生態補償資金1500萬元。全省12個市因環境空氣質量同比改善獲得省級財政給予的生態補償資金,其中,德州市獲得的補償資金最多,為309萬元;青島、棗莊、煙臺、萊蕪、臨沂等5個市因環境空氣質量同比惡化需向省級財政繳納生態補償資金,其中,煙臺市繳納的補償資金最多,為156萬元。在上半年的統計中,煙臺也成為17市中唯一一個需要繳納生態補償資金的地市,共需繳納124萬補償金。
省會濟南第一季度獲生態補償資金638萬,第二季度獲生態補償資金104萬,上半年共獲生態補償資金742萬。
生態補償資金專款專用 用于改善大氣環境質量
記者了解到,生態補償資金將被各地市統籌用于轄區內改善大氣環境質量的二氧化硫治理、氮氧化物治理、揚塵治理及空氣站建設運營等項目,確保實現大氣環境質量改善目標。
為確保補償資金的規范使用,省里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資金實行專款專用、專賬核算,有條件的地方要實行縣級報賬制。市、縣級財政、環保部門要對資金使用情況和項目進展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跟蹤問效,省財政廳、省環保廳適時進行績效評價,保障資金的使用效益。
按照《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的有關規定,對弄虛作假,套取、截留、擠占、挪用專項資金的,進行處罰、處分,情節嚴重的,由省財政廳、省環保廳收回專項資金,對于不規范使用資金的行為進行懲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