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大姐下班途中遭遇車禍,在家休養卻遭單位“被辭職”。(視頻截圖)
圖為邱大姐的醫院檢查影像資料,目前廠方拒絕為邱大姐申報工傷。(視頻截圖)
廠方認為邱大姐入院時間與下班時間相差甚遠,不能確定為工傷。(視頻截圖)
經記者調查采訪,邱大姐缺少交警提供責任認定書,不能申請工傷。(視頻截圖)
齊魯網7月22日訊 近日,在淄博周村打工的邱大姐向記者致電,說她騎車下班途中遭遇車禍,單位聞訊后又向自己送來了辭職信,要跟大姐終止勞工合同,這讓本不富裕的家庭更是雪上加霜,也讓大姐的心里多了份委屈。
下班途中遇車禍被撞飛 單位終止合同送來“辭職信”
據山東廣播電視臺齊魯頻道《小溪辦事》報道,6月13日下午,在邱大姐下班回家的路上,一輛電動車突然橫馳馬路,將她撞飛。一時間,邱大姐蒙倒在地,緩了好半天后,還是一位老大娘將她扶上電動車,她才順利回到家中。
可回到家中,她突然覺得自己腿部疼痛難忍,就趕快叫上家人去醫院看病。經急診科詳細檢查,邱大姐的大胯和腿已經摔成兩截,醫院迅速給她進行了手術。目前,邱大姐的身上打滿了鋼釘。
住院期間,廠方領導探望了邱大姐,還送來了伍佰元的慰問金。可就在近日,廠里的老板娘跟辦公室主任又來到邱大姐的家中,給她送來了一份“辭職信”。
“在我不知情的情況下,他們竟然以我的名義,寫了一份辭職信,還讓我簽字,逼我辭職。她拿著合同書來告訴我,說保險也不給我交了!鼻翊蠼阏f。
廠里的方式讓邱大姐難以接受,所以她沒有在辭職信上簽字。更讓他心寒的是,明明自己是在下班途中受傷的,可廠方就是不允許大姐走工傷。
為什么廠方會提出如此的要求呢?帶著疑問,記者與邱大姐的家人,來到了大姐的工作單位——淄博前景照明電器公司。單位負責人馮經理解釋,說向邱大姐提出的“辭職信”代表著暫停勞動合同,并不是要解雇邱大姐。
但是,對于辭職信上寫著的具體內容是什么,馮經理拒絕出示,始終沒能拿出原始的信件出來。
單位無故終止合同系違法 無警方判定“工傷”難申請
經過記者的調解,廠方表示,合同可以不再終止,但是馮經理卻一口咬定,邱大姐的傷不絕不能認定為工傷。
由于邱大姐的入院時間是晚上的九點多,而單位的下班時間是五點半,單位馮經理就一再強調,邱大姐家離單位只有十分鐘的路程,中間隔著好幾個小時,邱大姐肯定不能算工傷,誰知道她是在自己逛街或者探親路上摔傷的。
為了調查邱大姐究竟幾點鐘入院,記者來到了淄博周村人民醫院,經過詳細調查記者發現,邱大姐是在當日19點47分辦理了入院檢查后的第一次繳費時,21點05分才是邱大姐辦理入院的時間。
可是,對于記者的調查結果,馮經理并不認定,還提出邱大姐必須有現場的目擊證人或者直接進行起訴。邱大姐的車禍已經過去半個多月,記者并沒能找到現場的目擊者或者監控信息。
那么最終,邱大姐的車禍能不能算作工傷呢?記者來到了當地的人社局,工作人員向我們介紹,一旦確認為工傷,企業不用承擔任何的費用,只需政府出錢。但是,確認工傷的前提是,必須有警方現場出警,進行責任的認定,所以邱大姐不能認定為工傷。
至于廠方提出暫時終止勞動合同的行為,是違法的。即使邱大姐住院治療沒能上班,單位也應該遵守勞動合同,支付基本的工資。記者提醒各位朋友,若是今后上下班途中出現了意外,應當第一時間報警,以便為后期工傷的認定提供依據。(視頻來源:山東廣播電視臺齊魯頻道《小溪辦事》 原標題:淄博:女子下班途中遭遇車禍 "工傷"卻要被辭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