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董卿 通訊員 丁兆霞 王田 報道
本報日照訊 近日,由日照市嵐山區人民法院安嵐法庭庭長范學青辦理的嵐山區一起因建設工程轉包而引發的工程欠款糾紛案件終于圓滿結案。
2011年4月,重慶某公司與嵐山某企業簽訂工程承包協議一份,重慶某公司又將此工程轉包給王某,王某組織人員施工。2012年10月底,工程完工,嵐山某企業按照合同約定,將近200萬元的工程款匯至重慶某公司,但重慶某公司拒絕給王某支付施工款,引發了施工隊圍攻嵐山某企業的事件。
范學青接手案件后,驅車千里跑到重慶,調查得知重慶這家公司是假公司后,他又通過各種法律程序,找到重慶某公司負責人,并查封了其銀行賬號。三次往返重慶,最終替王某要回了施工款。
像這樣的案件,范學青已經手1800余件。“當好基層法官,就要有一顆恤民之心。”6年來,范學青記下了22本近50萬字的辦案工作手記,總結出“三色卡片”工作模式和熱心、誠心、細心、耐心、公心“五心調解法”。由于他嚴謹細致的工作態度,1800多件案件無一錯案,無一引發上訪,無一例投訴。
捧出一顆恤民真心來辦案,還能收到法律之外的良好效果。
王某2004年在孫某承包的石塘進行放炮作業時發生事故,雙手被炸掉,一眼被炸瞎。孫某在給付王某醫療費后拒絕賠償其他費用。2006年以后,王某未再向孫某主張權利。王某的妻子身體亦有殘疾,一家人生活陷入困境。
2010年初,王某以雇員受害賠償糾紛為由對孫某及石塘所在的村村民委員會提起訴訟。在該案可能因超過訴訟時效而被駁回的情況下,考慮到原告一家人的生存狀況,范學青先后多次找到孫某做工作,又多次與另一被告村委所在的街道黨委政府有關負責人協商,最終案件以調解方式結案,孫某當庭賠償原告8萬元,村委當庭補償原告2萬元。結案后,范學青又多方打聽,將王某妻子安排到一網具加工廠上班,解決了王某一家人的生計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