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城房產大躍進
“C縣”是不是曹縣,已經不重要。
馬年伊始,山東“C縣”公務員被攤派賣房的新聞引發廣泛關注,也有媒體直接點出“C縣”即曹縣。7日,菏澤市曹縣有關部門急急辟謠,否認攤派。
但《第一財經日報》記者獲取的一份文件,以及曹縣當地朋友的述說,讓這種辟謠顯得蒼白。
新聞背后,一方面折射出政府部門對公權力的濫用;另一方面反映出一些縣城過度依賴“土地財政”,城鎮化進程中的盲目擴張。
與曹縣毗鄰的山東省濟寧市金鄉縣,人口64萬,面積800多平方公里,但其城市規劃區已經擴大到207平方公里,核心區達到46.3平方公里。
兩年前的2012年,金鄉縣主要領導曾說,“按照原來的規劃,未來五年,金鄉縣規劃建設500棟小高層建筑,這個規劃,并不超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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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縣”故事
媒體近日爆出山東“C縣”的公務員被要求在2014年必須介紹自己的親戚或朋友,至少在縣城內購買兩套新建商品房,否則可能被罰款或停發工資的消息。
曹縣人民政府新聞辦回應說:經縣委宣傳部、縣紀委、縣房管局聯合調查,所有縣直機關均未收到攤派賣房任務,未發現政府部門或鄉鎮政府攤派公務員賣房的情況,更不存在“500元買名額”一說,歡迎廣大網友積極提供相關線索,如發現“攤派賣房”將嚴肅處理。
《第一財經日報》記者向家在曹縣的朋友求證,這個朋友詢問了幾個親戚、朋友,有明確告訴他被攤派了任務的,也有支支吾吾不想說的。“報道出來之后,大家都很謹慎。”
一份文件也可以作為“佐證”。這份印發于2012年執行到2015年底的“曹發20號文”,雖然沒有給公務員明確賣房指標,但給縣直責任單位和鄉鎮確定了推進農村居民進城購房居住和就業創業指標。
這份文件說,縣委、縣政府將逐年給各鄉鎮分解推進農村居民進城就業創業年度目標,下達年度任務,并將推進情況納入對鄉鎮和縣直有關責任單位的年度科學發展考核,年中對有關單位和個人實行獎懲。
從稅費的優惠政策上,也可以看出曹縣賣房的迫切。上述文件規定,凡購買首套住宅房,90平方米以下(含90平方米)的,全額獎勵交易契稅(先征后返);90平方米以上144平方米以下(含144平方米)的,獎勵80%契稅;144平方米以上的,獎勵50%房屋交易契稅。首套門市房、店面,契稅按50%進行獎勵。同時,購買首套商品房,需按揭貸款的,由有關部門協助辦理,并按100元/平方米獎勵;購買時一次付清的,按總房款的5%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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