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歲的溫州文成縣男子蔣某,春節17次撥打110,只為到派出所騙吃騙喝。
前天,當蔣某打出第17個求助電話后,被甌海南白象派出所民警識破。
正月初七一早,溫州甌海南白象派出所來了一位自稱沒錢吃飯回家的年輕人。男子面黃肌瘦,衣服破爛,看上去確實落魄。
接警民警回憶,當時蔣某來派出所后,自稱正月里來溫州找妹妹但聯系不上,錢已用盡無法回家。
民警問蔣某在溫州有無親戚、朋友,有沒有聯系方式。
蔣某回答得跟背書一樣:身份證掉了,家里父母親都已不在,沒有親戚朋友,手機已欠費。
“我就想吃飽飯后回家。”蔣某嬉皮笑臉地說。
民警準備按照規定進行救助,但調查了蔣某的相關情況。一查嚇一跳,蔣某居然用手機在一個星期內在不同轄區撥打110救助警17次,而且經常出入旅店、網吧。
“你有錢開房間、上網,怎么就沒有錢吃飯回家呢?”民警詢問。
蔣某不假思索地回答道:“有事情有困難找警察,小學生都知道!”
民警稱要將其照片發到溫州市全市各個派出所時,蔣某慌忙跪下懇求民警“高抬貴手”,稱自己是溫州人,這樣影響不好。
蔣某說,正月來這邊,第一次確實沒錢,報警后,到派出所拿到了救助金。派出所給了多少錢,蔣某沒說。民警說,一般救助金在10元到100元左右。
第一次嘗到甜頭后,蔣某看警察叔叔很大方,回家又沒有親人朋友相聚,于是一沒錢就報警求助,就這樣在溫州混了一周。蔣某說,每次得到救助都有點心虛,保證下不為例。
鑒于蔣某的實際情況及認錯態度,民警通知了當地派出所及村委會,并將蔣某送至救助站。
本報通訊員 金朝俊 丁誠義 本報駐溫州記者 苗麗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