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11月20日訊(記者 王晏坤 通訊員 杜晶) 11月初,煙臺經濟技術開發區法律援助中心來了一位瘦弱的女子。該女子稱她的丈夫涉嫌信用卡詐騙,已被公安機關拘留,因為自己身患癌癥,家庭經濟困難,沒有能力請律師,所以希望中心能為她丈夫指派一名律師。目前,該案正在援助過程中。
法律援助中心了解情況后,迅速與當地公安機關取得聯系,確定女子所說屬實。
經了解,該女子的丈夫梁某從事建筑工程承包工作,長期持有多家銀行十幾張信用卡,經常使用信用卡提現支付工人工資或直接刷卡支付原料款,利用每張卡的還款日不同打時間差,進行差額還款。
但近期由于梁某生意資金周轉不利,欠多家銀行幾十萬元的透支款,并無力償還。目前,僅光大銀行一家就達30多萬元,其他多家銀行欠款數額正在匯總。
為了盡快幫助女子,法律援助中心委托了山東魯石律師事務所辛豪明律師為她辯護。梁某對自己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但他稱身邊好多做生意的朋友都是用這種方式融通資金,沒想到后果這么嚴重。
律師同時聯系了銀行,表達了梁某希望與銀行簽訂分期償付的協議,爭取銀行能先予撤案,待他出去后盡快還款,但銀行沒有支持。
“案件算是事實確鑿,這也是因為梁某對法律的無知而造成的。”接受采訪時,辛豪明律師說。
目前,梁某的妻子和家人正在變賣房產、追索債權,希望能早日為梁某還清透支款息。
辛律師認為,如在法院判決宣告之前還清透支款息,依據法律規定,梁某才有望獲得從輕或免除處罰。
如果無法還清透支款息,屬于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的數額巨大,應當承擔“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的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