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報濟南消息(通訊員劉建國記者崔艷紅)一個農民本來應該本本分分,卻冒充官員,通過網絡騙取女子的信任后騙財騙色,近日,長清區法院對一起招搖撞騙罪依法作出判決,被告人孫某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
2012年春天,被告人孫某與被害人司馬某通過網絡QQ聊天相識。孫某告訴司馬某,自己是政府官員,已經與妻子離婚,目前還是單身,想與司馬某多多交流。經過溝通,司馬某便相信了孫某的話,在取得司馬某的信任后,孫某又以談對象為名與司馬某繼續溝通交流,并在多次見面后與司馬某發生性關系。
二人戀愛關系確立后,孫某故意編造投資廠礦、房地產等虛假理由,多次向司馬某借款,共計30余萬元。不久后,司馬某感覺事情蹊蹺,向孫某索要錢款,但對方一直找理由敷衍推脫。無奈之下,司馬某聲稱報警,孫某迫于心理壓力,歸還部分錢款。案發后,被告人親屬將錢款全部退還,并已發還被害人司馬某。
經過審理,長清區法院認為,被告人孫某冒充國家工作人員招搖撞騙,公訴機關指控其犯招搖撞騙罪成立。被告人孫某歸案后認罪態度較好,已退賠被害人損失,依法予以從輕處罰。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規定,法院判處孫某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