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歲的賈海龍是曲阜市姚村鎮春亭村人。他告訴記者,今年5月底,承擔鄒城昌平小區工程的博大公司項目部孔經理與他取得聯系,表示需要幾名電焊工。
“我從本村和鄰村找了4名持焊工證的村民,6月26日顏丙禮到工地開始干活。”賈海龍說,當時,他與用工方約定,博大公司按照每天180元為工人們計算工資,并且承擔食宿。當時,用工方將工人們安排在工地內的一間職工宿舍內,由于床鋪有限,他們只能在工地門口的空地上打地鋪休息。
“事發的當天晚上,孔經理給我5000元,說先為受傷的工人看病。”賈海龍說。由于顏丙禮傷勢嚴重,當日錢就全部用光了。7日上午,當他再次找到孔經理時,卻被要求如再需要用錢,必須要簽一張欠條,對此他非常不理解。
“目前,死者的住院費、喪葬費用幾乎都是由我墊付,已經花了3萬多元。”賈海龍說,為了籌集費用,他已經將自己的面包車賣掉。“我只是介紹工人去干活,雖然工資都是由我代領,但工資我都如數發給大家,我們之間并沒有雇傭關系。”賈海龍說,屬于他的責任,他會勇敢承擔,但就死者家屬提出的死亡賠償金問題,用工方博大公司應承擔主要責任。
用工方:死者沒和公司簽勞務合同
“死者并不屬于我們公司的人,我們為何要承擔賠償責任?”博大公司項目部的何經理通過電話告訴記者,顏丙禮并沒有在他們的工地干活,更沒有與公司簽訂任何勞務合同。
對于職工宿舍內發生的事故,何經理表示,事發地為他們的職工宿舍,他并不知道為何包括顏丙禮在內的4名工人為何會在宿舍休息,更沒有安排他們在此休息。
何經理告訴記者,針對這起事故,他并不愿多說,只希望通過勞動仲裁和法律途徑解決問題。
本報記者 姬生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