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棗莊7月9日訊(記者 袁鵬 通訊員 賈方勇 吳敬安) 6月24日晚,市中區警方在檢查時攔下一輛裝滿鹽的江蘇牌照貨車,并扣押車上10噸無證食鹽。根據線索,警方將販賣私鹽的幕后老板王某抓獲。
6月24日晚上9時許,市中警方在北外環路進行檢查時,發現一輛懸掛江蘇號牌的大貨車在看到警察后走走停停,十分可疑。警察將車輛攔下后發現車上裝了200多袋產自湖北的“白玉蘭”牌精制鹽,總重量約有10噸。司機稱自己只是被老板雇用運送鹽的,詳細情況并不知道,也拿不出運鹽的相關手續。于是民警將車上的10噸鹽扣押,并順線追蹤,在市中區建設路一商店內將非法經營犯罪嫌疑人王某抓獲。后經檢測,在貨車上查獲的10噸鹽全部為無碘精制鹽,屬于工業用鹽。
經查,王某之前在龍頭路一市場擺菜攤販賣蔬菜。今年5月份認識了一個徐州男子,該男子稱他那里可以搞到低價鹽,分裝零售利潤非常大,王某便和他一起做起了販賣私鹽的生意。王某6月初第一次從徐州男子那里要了10噸的貨,經過分裝之后以每斤0.5元的低價賣給一些小吃攤和小飯店。由于價格明顯低于正規食鹽的市場價,王某的鹽賣得很快,第一批貨很快庫存見底。6月下旬,王某再一次向徐州男子要了10噸鹽,沒想到運鹽的貨車剛進市區就被警方查獲。
據棗莊市鹽務局的工作人員介紹,王某販賣的這種鹽屬于工業用鹽。與食用鹽在生產標準上有很大差異,衛生水平達不到食用要求,存在對人體有害的微量元素,而且沒有添加食用碘,是禁止用于食用用途的。而且國家對食鹽批發實行批發許可證制度,經營食鹽批發業務,必須依法申請領取食鹽批發許可證。未取得食鹽批發許可證的,不得經營食鹽批發業務。對于非法經營的,鹽務局可以處以行政處罰,對于涉案鹽數量大的,由公安司法機關進行刑事處罰。
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
□頭條鏈接
長期食用工業鹽 可致病甚至致死
工業鹽分為日曬工業鹽和精制工業鹽兩類。日曬工業鹽是指以海湖鹽生產的工業鹽,精制工業鹽是指經過真空或粉碎洗滌加工制取的工業鹽。雖然一些精制工業鹽在加工之后看起來很潔凈,但是仍然不能食用。因為生產標準和工藝不同,工業鹽中含有遠多于食用鹽的雜質及一些對人體有害的微量元素。長期食用可能致病甚至致死。
從外觀上看,按照標準生產的食用鹽為白色,呈細沙狀,含有的水分少,用手進行揉捏沒有凝結感,會如沙粒般滑動。工業鹽顏色暗淡,呈顆粒狀,含有的水分大,用手揉捏有凝結感。另外,由于自然環境的原因,棗莊長期處于碘缺乏病多發區。棗莊市場上出售的食用鹽多添加了碘,而工業鹽并不含碘,長期食用容易引起健康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