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半島都市報7月2日訊(記者 景毅 實習生 徐曉琨) 7月1日上午,一名六七歲的小女孩在幾個年輕女子的指使下偷走撫順路蔬菜副食品批發市場一商戶的三四千元現金(本報曾報道)。就在該失竊事件發生前一天,南山市場一商戶的一部價值3000多元的手機被偷,監控顯示偷竊者竟也是這個孩子,且兩次作案手法相似。
“偷我手機的也是六七歲的女孩,也穿著連衣裙扎著小辮,應該就是同一個人!7月2日上午,在南山市場從事干海貨批發零售生意的黨女士向本報反映,偷竊雜貨店的那個六七歲的女孩,很可能就是偷走她手機的那個孩子!爱敃r剛開門不久,店里來了幾個年輕女子,在店里轉了幾圈,問了問價格,最后什么都沒買就走了。”黨女士說,等她招呼完顧客返回柜臺時,發現原本放在柜臺桌洞里的一部嶄新的三星手機不見了。把監控錄像調出來一看,作案的竟是一個六七歲的小女孩,而且樣子跟報道中描述的孩子很像。
監控錄像顯示,6月30日早上8時5分許,黨女士店里來了兩名衣著時髦的年輕女子,兩人對著海貨一通挑挑揀揀,此時,黨女士從柜臺旁的座椅起身招呼客人。就在此時,一名身著白衣的女子領著一個六七歲的女孩走進店里,白衣女子同樣是拿起海貨一通挑揀,黨女士準備返回店里招呼白衣女子,剛一轉身就被門口的兩名女子叫住了。
此時,跟隨白衣女子的那個小女孩右手伸進柜臺的桌洞里,迅速掏出一部白色手機,然后將手機塞到裙子下面。整個偷竊過程被監控拍攝得非常清晰,得手后女孩跟著白衣女子離開店鋪。從錄像上看,女孩穿著一條花色的連衣裙,扎著馬尾辮,但從女孩的外形和舉止來看,與7月1日偷竊現金的女孩是同一個人。
據黨女士回憶,那一伙人操著帶有南方口音的普通話,應該不是本地人,很可能是從南方流竄過來的一個團伙。記者咨詢了法律界人士了解到,六七歲的孩子還屬于完全不負刑事責任年齡,很多不法分子往往會借此把未成年人當做實施犯罪的工具。律師表示,其實這些人的算盤打錯了,國家目前對指使未成年人犯罪有比成年人自己犯罪有更加嚴格的規定。2013年4月4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盜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中規定,組織、控制未成年人盜竊的只要盜竊數額達到成年人盜竊金額的一半就可以按同樣等級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