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29日中午,在黃島區人民路附近發生一起小學生溺亡事故,事故現場是一個大水坑,位于一塊荒地上,四周被墻圍了起來,可大門卻沒有鎖。黃島區人民路小學和這里只有一墻之隔,經常有學生放學后在這里玩耍。
5月29日下午1點多,黃島區鐵山路派出所民警得知黃島區人民路附近有人溺水,情況緊急,派出所民警劉德強和2名同事馬上驅車前往,在路上,劉德強感到納悶,那里沒有池塘,也沒有水井,怎么會有人溺水呢?到了現場一看,劉德強才注意到,這是一個被墻圍起來的工地,工地中央挖了一個大坑。一名小學生已經溺水10分鐘了。“我們剛要救人,一個大姐就哭著撲上來,說救救孩子。”劉德強說,圍觀的人發現這個坑里的水很深,坑的邊緣光滑,下去后很難爬上來,所以沒人敢貿然下去。
劉德強連鞋也顧不得脫,套上游泳圈,慢慢進到水里,摸了起來。由于水太渾濁,能見度太低,劉德強根本看不到孩子在哪兒。這時候有位同事從附近工地找來了一個帶鉤子的棍子,3米多長。劉德強將棍子插下去,居然觸不到水底。“這么深!”劉德強心中一緊,他拿著棍子在水里找了半天。用了差不多10分鐘,他終于碰到了孩子的身體。
此時,120急救車已經趕到現場。但不幸的是,孩子最終沒有搶救過來。
如今,說起此事,劉德強內心很失落:“太遺憾了,來得再早點就好了。”事故發生后,在公安部門的催促下,水坑已經被填埋,圍墻也被加固了。
據了解,5月29日中午放學后,明明(化名)本應該在托管所里,但是他偷偷跑到外面玩,明明本是黃島區人民路小學4年級的學生。事發時,與他同行的還有2個小孩。看到明明掉進水里,他們跑回家通知了家長。他們給出的玩水理由是,“為了捉魚,帶回家給媽媽吃。”后經協商,托管所愿意賠償明明的家屬。
孩子溺亡,是一個家庭的悲劇。大家傷心的同時,不禁要問,這個大坑是誰挖的?一墻之隔的人民路小學居然沒有注意到身邊的隱患?
6月18日下午,記者電話聯系了黃島區人民路小學想了解相關情況,值班老師介紹說,事發前學校一直在做防溺水教育,事情發生后,更是加強了教育力度,并對附近的隱患做了排查,同時對明明的家屬進行了慰問。
記者問:“孩子在學校旁邊的水坑里溺亡,學生經常去玩,老師放學的時候看不到嗎?”值班老師解釋說,那個圍墻的門開在側面,所以沒有注意到。最后,該老師以“負責此事的老師在外面開會,自己不知情”為由,掛掉了電話。
工地的管理方是否有責任呢?
為了搞清楚誰是管理方,記者聯系了黃島區珠海路街道辦,街道辦的人告訴記者,此事已經處理完畢,不方便透露工地的歸屬情況,并讓記者聯系公安部門。記者注意到,水坑旁邊正在建設樓盤,記者從公安部門了解到,水坑所在地正是一塊拆遷地,屬于新疆城的開發范圍。記者隨后又撥打了樓盤開發商 —— 青島金石佳苑置業有限公司的電話,有一位女子在電話里表示,“事情過去半個多月了,還有報道的價值嗎?”記者詢問該處工地是否歸開發商管理,女子回答說“不是”。本報將繼續對此事進行關注。記者 丁一 圖由市民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