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新聞網訊 近日,在高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的幫助下,劉某終于拿到了20萬元工傷保險待遇。劉某在兩年前的一起車禍中留下終身殘疾,為了追討賠償,劉某走上了一條漫漫索賠路。
2010年8月,劉某受雇到某公司從事貨物運輸工作。2011年1月11日,劉某在一次長途運輸中遭遇車禍,導致身體多處受傷,被確認為六級傷殘。此后,劉某多次找到公司負責人要求支付工傷待遇,但由于該單位沒有依法為劉某繳納社會保險,且劉某的工傷等級賠償數額較大,該公司始終不愿支付。今年4月16日,劉某向高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提出仲裁申請,要求公司支付工傷待遇。
高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在了解劉某情況后,及時立案審理,引導雙方協商處理此事。但由于雙方當事人對立情緒較大,調解一度陷入僵局。辦案人員一方面及時與劉某溝通,安撫劉某的情緒,另一方面向公司負責人詳細講解相關法律法規,讓公司知悉工傷賠償標準。經過多次開庭調解,近日,雙方最終達成調解協議,公司當場支付給劉某各項工傷待遇共計20萬元。 (王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