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wǎng)-海峽導報4月8日訊 (記者 陳捷 通訊員 思法/文 鄧若胥/圖)一桶滾燙的豆?jié){,灑到孩子身上,將10歲小女孩燙成九級傷殘。
近日,將豆?jié){擺放在人行通道上的小吃店老板為此被判承擔全責,要賠償小女孩24萬多元。
上學途中 被豆?jié){燙傷
現(xiàn)在,10歲的小菲(化名)每天都要面對自己身上的疤痕,燙傷導致她至今無法正常下蹲。這一切,緣于一桶滾燙的豆?jié){。
小菲回憶說,去年2月28日早上7點左右,她去上學時,經(jīng)過思明東路一家小吃店門口。由于當天下雨,地面濕滑,小菲一不小心就在店門口滑倒了。店門口柱子邊正好放著一桶滾燙的豆?jié){,頓時灑到了她的腿上。
孩子一聲慘叫,隨即被送往醫(yī)院治療。經(jīng)診斷,小菲左腿被熱液嚴重燙傷,醫(yī)生為她進行了植皮手術。據(jù)小菲母親介紹,事故發(fā)生后,孩子已經(jīng)花了23280元醫(yī)藥費,而小吃店老板僅僅支付了8500元,就不再管小菲了。
九級傷殘 索賠20多萬
事后,經(jīng)司法鑒定所鑒定,小菲因左下肢燙傷遺留疤痕構(gòu)成九級傷殘,疤痕導致左膝關節(jié)活動受限,無法正常下蹲,還要再住院進行多次左窩、髂骨處疤痕松解術,二期手術治療費預計為50000元。
小菲母親認為,小吃店將豆?jié){桶放置在人行通道,導致孩子燙傷,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因此,小菲和母親起訴請求法院判令小吃店賠償259236元。
但是,小吃店老板答辯稱,事發(fā)時系下雨天,孩子單獨上學,也是父母未盡監(jiān)護義務,才導致孩子受傷,因此,孩子父母應承擔主要責任。而且,事故是因孩子自己摔倒撞翻豆?jié){桶導致受到傷害,孩子自身也應承擔一定的責任。
一審判決 小吃店擔全責
法官審理后認為,小吃店應該為小菲的燙傷承擔100%的責任。
法官說,事故發(fā)生地點是在公共人行通道,小吃店將滾燙的一桶豆?jié){放在店門口,其行為已經(jīng)延伸至公共領域,而且未采取任何保護措施,給在公共人行通道上的行人造成了危險。依照我國《侵權(quán)責任法》的相關規(guī)定,在公共道路上堆放、傾倒、遺撒妨礙通行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的,有關單位或個人應當承擔侵權(quán)責任。因此,小吃店要為自己危險的行為承擔“無過錯責任”。
法官還指出,孩子已經(jīng)年滿9周歲,監(jiān)護人讓她獨自步行到附近的小學上課,并無不妥。另外,小菲身上較明顯部位留下了難以去除的疤痕,她不得不面對未來的殘疾與疤痕。因此,小吃店要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30000元。
最終,法院一審判決要求小吃店老板賠償24萬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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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jié){放店外燙傷過路娃 店主被判賠償25萬元
廈門網(wǎng)-廈門日報訊(記者 郭桂花 通訊員 思法)整桶滾燙的豆?jié){被店主放在店門外的人行通道上。附近上小學的曉婷因為下雨路滑,碰灑了豆?jié){,還被燙傷。這場事故造成曉婷九級傷殘,給她留下了殘疾與疤痕。近日,思明區(qū)法院判店主廖女士賠償醫(yī)療費、精神損害賠償金等約25萬元。
事發(fā)后,曉婷先后被送醫(yī)院治療。經(jīng)司法鑒定:曉婷歷經(jīng)這次損傷后,遺留的疤痕已構(gòu)成道路交通事故九級傷殘。目前無法正常下蹲,影響日常生活。
法院認為,事故發(fā)生地點是公共人行通道,廖女士將豆?jié){放在店門口的柱子旁,其行為已經(jīng)延伸至公共領域,給行人帶來一定的危險,且未采取任何的保護措施。依照相關規(guī)定,法院判定,店主廖女士應承擔的責任比例為100%。(來源:廈門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