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車未年審,“借用”面包車車牌

  在到達緯二路中隊后,駕駛員一臉的后悔,朋友大喜的日子,讓自己的套牌車差點給攪黃了。據駕駛員交代,自己的保時捷車因為未按照規定審車,還存在未處理的交通違法行為,但很早之前就答應朋友結婚的時候當婚車用。眼看著朋友結婚的日子要到了,車輛又脫審,駕駛員抹不開面子給朋友說明情況,并自認為想了個“萬全之策”——自己就把一輛面包車的車牌拿來貼在保時捷車牌上。“當時就覺得交警對婚車檢查應該不會很嚴格,沒想到剛接到新娘,還沒到酒店就被查到了。”

  當民警問到為什么逃跑時,駕駛員表示,他想先把新人送到酒店,然后再接受處罰,畢竟人家一輩子就結這么一次婚,也不能讓自己攪和了!但現在被查處,婚禮也受到影響。駕駛員也后悔不該一時心存僥幸。

  由于這名駕駛員涉嫌套用他人號牌被依法處以2000元、計12分的處罰,因未按照規定進行年審罰款50元、計1分,因不服從交警指揮罰款200元、不計分的處罰。(山東商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