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障外來人口隨遷子女與城市學生享受同等就近入學的市民化待遇,切實體現城鎮化過程中的教育可攜帶性,省財政按照屬地原則,將學前教育、義務教育、高中教育和中職教育所涉及的13項教育類支出政策需求,全部按實有學籍人數測算分配教育轉移支付,將農民工隨遷子女的各類教育經費全部納入輸入地財政保障范圍,相應增加外來學生較多地區的教育支出需求3億多元。同時,省財政建立了教育轉移支付激勵機制,對接收農民工子女較多且義務教育問題解決較好的市縣,給予財政獎勵。市縣財政對接受政府委托承擔義務教育的民辦學校,按在校學生數量對學校公用經費給予補貼,對就讀學生參照公辦義務教育標準免除學雜費并享受補助。
省財政還完善了基本公共衛生轉移支付測算辦法,按照常住人口人均35元的保障標準,計算分配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資金,常住人口越多,省級轉移支付越多,鼓勵各地將轄區內居住半年以上的農民工納入當地社區衛生服務范圍,提供包括疫苗預防接種、兒童健康管理、孕產婦健康管理、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等在內的11大類43項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努力實現農村轉移人口享受市民化公共衛生待遇,促進城鄉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均等化。
下一步,我省將按照戶籍制度改革要求,結合公共服務管理改革以及常住人口管理信息化建設步伐,進一步完善轉移支付制度辦法,健全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擔機制,促進城鄉人口有序流動和新型城鎮化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