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棄嬰島內的警報器。
隨著6月1日濟南“棄嬰島”的正式啟用,圍繞著“棄嬰島”的諸多問題將會成為公眾關注的焦點:“棄嬰島”的設置是否鼓勵棄嬰現象多發?“棄嬰島”附近是否應該安裝攝像頭?記者多次走訪“棄嬰島”和采訪相關專家,把脈濟南“棄嬰島”命運走向。
文/本報見習記者 王杰 本報記者 杜洪雷 片/本報記者 戴偉
隱私>> 四處攝像頭,父母隱私或難保證
今年3月,濟南宣布建設棄嬰安全島時,對外稱將不安置攝像頭,但5月31日記者在棄嬰安全島門口發現,棄嬰島西側兩米處有一處攝像頭;兒童福利院南門口,正對棄嬰島30米處,有一攝像頭;而在棄嬰島里嬰兒床與嬰兒保溫箱上方的天花板上,也安置兩個攝像頭。這意味著,濟南市兒童福利院警衛室的監控系統可以“掌控”棄嬰島內外的全部情況。
福利院警衛工作人員稱,棄嬰島內攝像頭與嬰兒保溫箱內的壓力感應器相連動,“里面的(攝像頭)正沖著嬰兒床與保溫箱,自上而下地監控,不會拍下棄嬰父母的臉部輪廓。”但對于門外的攝像頭,該工作人員卻以不清楚為由拒絕回答。
山東大學哲學與社會發展學院教授王忠武表示,棄嬰島安裝攝像頭增加了威懾性,有利于減少父母隨意將嬰兒遺棄到安全島的事件發生。但他也擔憂此舉所帶來的反作用,“棄嬰父母因為害怕攝像頭,可能會繼續隨意遺棄,棄嬰安全島就失去了它建設的意義。”
倫理>> 建安全島與嚴懲棄嬰并行不悖
2011年石家莊兒童福利院建立全國首家棄嬰島之后。社會褒貶不一,一部分人擔憂棄嬰安全島的建立,會變相鼓勵重男輕女或不想承擔巨額醫療費醫治嬰兒的父母選擇棄嬰。
王忠武認為,建立棄嬰安全島是保護嬰兒必須的行動。“建安全島和縱容棄嬰是兩碼事。”王忠武說,父母遺棄嬰兒的情況很復雜,有些是惡意遺棄,如受重男輕女觀念影響、嬰兒先天有疾病等;而有些是出于無奈,未到法定生育年齡、意外懷孕、因家庭貧困無撫養能力等。
根據刑法、計劃生育法和未成年人保護法,棄嬰是法律意義上的違法行為,那么在安全島內棄嬰如何定性呢?
山東舜啟律師事務所律師李友震表示,“棄嬰安全島內拋棄嬰兒仍屬于棄嬰。”他強調,棄嬰安全島的建立,須輔之以更加明確的法律制度。“政府不能只看棄嬰安全島,更應該看到它后面所需要的法律環境與社會大環境。”
發展>> 濟南不比廣東,棄嬰數將趨于平穩
目前,全國已有25個城市設立棄嬰島,不過少數城市考慮關閉棄嬰島,主要原因就是棄嬰島接收棄嬰數遠遠超出預料。以廣州棄嬰島為例,啟用近50天就接收262名棄嬰,大大超出承受極限。
濟南棄嬰島是否也會遇到這樣的發展困境?王忠武對此持否定意見。在他看來,廣州棄嬰島之所以關閉主要是因為廣州市是人口流動大城市,交通便利而且醫療資源豐富。“不少病殘兒父母去這些大城市求醫無果,便就地將病殘兒遺棄。”
王忠武認為,從經濟發展水平與地緣等因素上考慮,濟南與石家莊有一定的相似性,“濟南棄嬰島或許會走石家莊棄嬰島之路。”濟南兒童福利院副院長蔡漢明也持相同觀點,“預計濟南市棄嬰島剛建成的一個月,是棄嬰的高峰期。之后可能趨于平穩,有可能一個月三四起。”
不妨多一些 “棄嬰島邏輯”
本報評論員 石念軍
“六一”兒童節里,省內首個“棄嬰島”——濟南市“嬰兒安全島”正式啟用,這是送給那些命運多舛的被棄嬰兒最好的禮物。
每一個孩子都不該被遺棄,是所有人的共識;每一個孩子都不被遺棄,則屢被證實難成現實。傳統道德與現行法律的邏輯慣性,決定了“棄嬰島”的被認同與被接受,必然會有相應的認知與適應過程。 “生命至上”是最高的倫理準則。與其為遺棄過程的罪與非罪爭執不休,不如努力降低遺棄結果的危情程度。尤其是在棄嬰死亡等二次傷害事件時有發生的現實背景下,如果任由棄嬰被遺棄在背街小巷等地遭遇危險,卻只是一味地譴責那些拋棄者,無異于一種偽善。
基于對現實的客觀認知,理性分析行為影響,進而做出求同存異式的有限妥協。“與其憤怒,不如行動”的“棄嬰島邏輯”背后,實際是社會管理理念的理性與實質進步。
從這個意義上講,“棄嬰島邏輯”不僅對呵護棄嬰權益,而且對社會管理的諸多方面,都有著重要的啟示價值。尤其是在當前的社會轉型期,輿論環境復雜化、利益訴求多元化、社會矛盾尖銳化,社會管理和執政行為中的“棄嬰島邏輯”不是多了,而是太少。務求社會秩序的平穩推進,需要更多求同存異式的有限妥協和現實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