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最窄人行道”紀錄一再被刷新 設計規范明確不得少于2米
在濟南人行道沒有“最”窄只有“更窄”,“最窄人行道”的紀錄一再被刷新。除此之外,本來就不寬的人行道上,經常出現線桿、消防設施等各種障礙。我們不禁要問:在一個城市,人行道到底應該多寬?寬度是否有標準?人行道的建設是否有規范?
設計規范明確:人行道最窄不得少于2米
記者調查發現,在濟南,道路人行道寬度不一,多種多樣。最狹窄的人行道,有的30多厘米甚至20多厘米; 再寬一點的有40多厘米、50多厘米至三四米不等。城市的人行道寬度究竟有沒有標準?
濟南市政設計集團道橋三所負責人告訴記者,對于城市道路人行道寬度,2012年5月1日正式實施的《城市道路設計規范》 中有明確規定,“按照規定,我們在設計濟南市道路人行道時,寬度至少在2.5米以上,保證行人正常通行。”也就是說,在目前濟南進行道路規劃設計時,人行道的寬度至少在2.5米以上。
隨后記者查詢了《城市道路設計規范》,文件明確規定人行道寬度必須滿足行人安全順暢通過的要求,并應設置無障礙設施,并對城市各種路段的人行道寬度進行了明確規范,普通道路人行道最小寬度為2—3米;商業或公共場所集中路段人行道最小寬度為4米—5米;火車站、碼頭附近路段人行道最小寬度為4—5米; 長途汽車站附近人行道最小寬度為3—4米。
機動車道擠占人行道 人行道標準被縮到80厘米
通過調查,記者發現,如果按照不少于2米的標準,濟南大部分的人行道都不符合標準。而且有一些道路非常窄,如果人行道按設計規范中的不低于兩米設計,機動車就沒有路可走。“不過,受現實條件的制約,一些路段的人行道確實達不到這個標準。原因有很多,規劃可能沒問題,但拆遷不到位;有的是因為道路本身寬度受限,考慮到機動車的行駛,只能壓縮人行道,便出現了目前人行道不達標的現象。”一位市政部門的人士告訴記者。
記者注意到,歷下市政局在“最窄人行道”專項整治工作中明確,集中整治過程中,將本著“以人為本,便民利民”的原則,在保證道路通行的基礎上,縮窄車行道,拓寬人行道,達到80厘米標準,具備條件的路段還將增設盲道,最大限度地保證行人出行。
80厘米人行道的標準是如何確定的?歷下區市政局的相關人士表示,在一些道路資源受限的次干道或者支線上,確保人行道寬度不低于80厘米,“主要是考慮一個成年人寬度大約在60厘米左右,不低于80厘米的人行道,才讓行人行走比較舒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