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島網5月10日消息 自5月1日起,凡在上一記分周期內,有交通違法記分的大中型客貨車、校車駕駛人,在辦理年度審驗前,需參加不少于3小時的交通安全法律法規、交通安全文明駕駛、應急處置等知識學習。今天青島市首家針對重點駕駛人的審驗培訓班在臺東駕校開班。
按照公安部123號令第61條之規定:“持有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駕駛證,一個記分周期內有記分的,以及持有其他準駕車型駕駛證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員死亡承擔同等以上責任未被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的駕駛人,審驗時應當參加不少于三小時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交通安全文明駕駛、應急處置等知識學習,并接受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對交通違法行為或者交通事故未處理完畢的、身體條件不符合駕駛許可條件的、未按照規定參加學習、教育和考試的,不予通過審驗。”
該規定從今年5月1日開始實施。今天,青島市首家重點駕駛人審驗培訓班首次培訓開班,青島臺東駕校作為市北區定點教育場所,由市北大隊車管分所安排專人負責此項工作。
據介紹,凡有交通違法記分的大中型客貨車、校車駕駛人辦理年度審驗前,均需持本人機動車輛駕駛證到轄區車管業務大廳進行交通違法行為記分查詢。經查詢不滿12分的,就要報名參加審驗培訓學習。教育結束后現場自動為參加教育的學員打印并發放安全警示教育證明。當事人持交通安全警示教育證明和身體檢驗合格證明辦理年度審驗手續;無交通安全警示教育證明不得辦理年度審驗手續。
通訊員 王友科 半島數字記者 孫貼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