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農信社風險控制現“真空”
記者來到高青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中心路分社,只見該網點門可羅雀,面積非常小,僅有3個辦理業務的柜臺窗口,沒有專門的客戶休息區。當記者詢問李娜、韓磊和鄭保新是否還在時,被告知“不清楚有這些人”。該網點員工透露,“我們一年會輪一次崗,不是長期都在這里。”對于辦理借記卡附卡業務,員工說,“需要由本人持身份證辦理,不過現在這個業務已經停辦了。”
高青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副主任王玉華告訴《經濟參考報》記者,“我們在2007年就推出了銀行借記卡辦理附屬卡的業務,目的是方便儲戶由親友代辦業務,附卡和主卡的資金額度相通,只是卡不同而已。2012年,附卡業務辦理得比較少,我們也意識到了問題。”
對于儲戶存款“失蹤”,王玉華連連“喊冤”。他否認李娜、韓磊、鄭保新是該信用社的員工,稱銀行員工不可能私自為客戶開卡,并認為張杰等人儲蓄資金“被轉賬”和該信用社無關,很可能是儲戶合同詐騙。
然而,這5位儲戶如此大筆金額的頻繁轉賬,農信社為何沒有警覺并且監控?高青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營業廳的大堂經理告訴記者,“一般超過5萬元的轉賬,在柜面辦理的話,必須由本人帶著身份證原件來填寫單據,如果有代辦也需要持卡人的身份證原件和代辦人身份證原件。額度十分大的轉賬,還需要復核并由主任簽字授權。”由此不難想象,如果高管參與或“協助”將儲蓄資金挪用,就能輕而易舉避開風險監控。
在農信社的監管機制方面,據了解,地方農信社管理和風險處置由省級人民政府負責,監管部門組織制定風險處置方案,央行則提供再貸款支持及風險處置分工和機制安排。大多數省份已通過組建省聯社的方式負責風險管理和處置。
不過,知情人士向記者透露,“縣級農信社的領導一般由縣政府任命,當地銀監部門沒有具體實權,而是在監管上給予指導意見。”
“近年來,確實有銀行員工充當資金掮客參與高利貸的案子,不過,多名員工作案、金額高達千萬元以上的應屬大案,銀行風險監控必然存在問題。”中部地區一銀監局合作監管處負責人對《經濟參考報》記者分析稱,“銀行有向銀監部門報送風險案件的責任,而銀監部門也會就此對銀行進行考核。若發生風險案件,地方銀監局會派人到現場調查,情節嚴重的則要求更換高管。”
據悉,目前高青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主任為孫希榮,上任至今有一年左右的時間,也就是說,2012年初,該農信社更換了主任。對于千萬元存款“失蹤”的事件,孫希榮對記者避而不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