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聊城市公共交通集團有限公司因加油站未安裝油氣回收裝置被行政處罰,罰款人民幣17萬元。
聊環罰〔2022〕1-031號顯示,聊城市公共交通集團有限公司加油站未安裝油氣回收裝置,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七條第二款,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條第(四)項,聊城市生態環境局在2022年5月20日予以處罰,罰款人民幣17萬元。

聊城市公共交通集團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為張保國,注冊地址為聊城市聊位路165號,經營范圍包括城市公交客運服務;車輛租賃;汽車檢測、調試;汽車維修;汽車配件銷售;設計、制作、代理發布國內各類廣告業務;公交智能管理系統經營;新能源汽車充電服務;公交IC卡經營。
(來源:態度濟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