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了解到,近日,省交通運輸廳、省委宣傳部、省網信辦等十一部門聯合下文轉發《交通運輸部等十部門關于鼓勵和規范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發展的意見》,并結合山東實際,明確有關要求,全面規范全省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發展。
一是切實落實規范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管理的責任主體。城市人民政府是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管理的責任主體,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的管理模式和管理體制由各市人民政府自行確定;各市交通運輸、宣傳、網信、發改、經信、公安、住建、城管、質監、旅游、物價、人民銀行等部門依據國家十部委《意見》中確定的各部門職責分工,加強對互聯網租賃自行車行業的指導和監管。
二是積極營造互聯網租賃自行車良好發展環境。建立聯合工作機制,實施聯合管理,形成政府、企業、社會組織和公眾參與的社會治理體系。
三是各市結合本地實際,積極引導互聯網租賃自行車運營企業有序投放車輛,完善自行車交通網絡及相應的交通標志,加強停放場地、自行車道等設施建設;督促運營企業健全用戶資金和網絡信息安全管理、服務投訴處理等配套制度,依法規范經營,保障用戶合法權益和公共利益。充分發揮輿論監督和社會監督作用,曝光違法違規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