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媒體曾報道一大波濟南法院司法拍賣的消息,這其中既有股權、豪車,更有光緒年間的銅元。消息一出,引發網絡迅速傳播。21日,最先開始拍賣的銅元已名花有主,在近10萬人圍觀下,這批89枚的涉案銅元起拍價僅為345.1元,最終卻以31020.1元的價格拍出。連法院的執行法官都說,對于這次拍賣的火爆程度,“真的沒想到!”
起拍時345.1元,落錘時價格31020.1元
拍賣公告顯示,這次拍賣的錢幣有兩筆。第一筆項目中,拍賣標的為銅元一批,共計89枚,其中宣統12文23枚,光緒12文17枚,民國12文44枚,民國20文2枚,光緒10文3枚。起拍價:345.1元,保證金:35元,增價幅度:5元。
第二筆項目:拍賣標的則是銀元一批,其中民國錢幣1枚,民國開國幣1枚。起拍價:73.5元,保證金:10元,增價幅度:4元。
從20日開始,“光緒年間的銅元”這筆拍賣開始拍賣。到了中午12點時,拍賣價格就飆升過一萬元,而因為起拍價僅有345.1元,其所設置的加價幅度,也僅為每次5元,只見每次競買記錄逐步攀升。在度過了24小時的競價時間后,在21日上午10點后,這筆拍賣因為競爭激烈,再度迎來延時拍賣,直到當天上午的11點46分,最終成交價格定格在31020.1元。

有人看到最初起拍價時,還表示可以參與參與,可看到最后價格,也只能望而興嘆。也有人笑稱,因為這兩筆拍賣的每次增幅價只有4、5元,這一場拍下來,估計手腕子都得拍“酸”了。
“能拍出過萬的價格,我們執行法官也真的沒想到!”濟陽法院執行局執行一庭庭長楊名峰介紹,這次網上拍賣老賴的財產,之前曾經過評估,最初的起拍價也是依據評估做出。但他同時也表示,畢竟通過阿里平臺進行的網上拍賣,會面對全國甚至更廣闊的買家,作為錢幣等收藏品,愛好者趨之若鶩也是可以理解的。
根據交易記錄顯示,最終拍得這批錢幣的買家,競買號為“Z1448”,這位“Z1448”號在整個競買過程中,多次出價,似乎對這筆交易“志在必得”,而最終,其也終于在激烈的拍賣中將錢幣“收歸囊中”——僅從相關數據上,就能體會這場交易的激烈程度,圍觀人次達到98505次,1581人設置拍賣提醒,459人報名參與。
而更為激烈的交易,還在第二筆錢幣項目上。原本,這筆拍賣的結束時間,應該與前一筆同一時段。但截止21日18時,記者看到,這筆拍賣仍在進行中,領先的價格顯示為25257.5元,這樣算起來,每枚銀幣的價格已超過一萬元,其延時次數已達到830次,拍賣中各路買家的“搏殺”可謂慘烈,“鹿死誰手”尚無定論。
懲治老賴,除了網上拍賣,還有哪些奇招兒?記者從濟陽法院了解到,除了網上拍賣,該院執行局開展執行攻堅活動,他們選取管轄地的8個鎮16個村,執行人員分為四組,每組負責四個村,將含有“老賴”照片、姓名、住址、未履行法律文書等信息的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張貼在“老賴”們戶籍地的村務公告欄、村口、以及人流量較多的街道。讓街坊四鄰一齊關注“老賴”們的失信行為,共同監督“老賴”們的日常生活和消費情況,讓“老賴”們無處可遁。這招兒還真管用,目前已有六七十人頂不住“壓力”,主動開始還錢。
這批銅元、銀元系老賴財物:其“原主人”曾因盜竊罪被判無期
在這批銅元、銀元拍賣的過程中,更多市民好奇,錢幣究竟是啥來歷?記者了解到,這兩批91枚錢幣,均曾屬于同一個“主人”——郭某,而郭某本人,多年前曾因盜竊被判處重刑,后來刑滿釋放后,他不思悔改再次重操舊業,結果又被法院判刑。這次被司法拍賣的錢幣,之前就屬于郭某的個人財產,因其不繳納罰金,也不賠償被害人損失,這些錢幣被法院拍賣抵債。
記者在裁判文書網上,查到了郭某所涉案件的相關文書。判決書顯示,僅有小學文化的郭某如今已年近五十歲,其老家在遼寧,早在1995年時,他就犯盜竊罪被遼寧省阜新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無期徒刑,后于2005年6月刑滿釋放。

時隔10年后,郭某再次在濟南因為涉嫌盜竊,被濟陽警方刑事拘留。當時法院審理查明,2015年4月至10月期間,郭某與同伙王某(身份未確定),先后在濟陽縣太平鎮布店王村、李坊村等地實施盜竊,共作案7起,盜取現金7300元、價值453.2元的香煙3條(玉溪牌香煙18盒、泰山牌宏圖香煙8盒),涉案價值7753.2元。
談到因何作案時,郭某透露,2015年9月份前后,他在歷城區一勞務市場上與自稱吉林人的王某結識,王某遂約其到濟陽盜竊。附近有集市時,倆人看著村里哪家鎖著門就進去偷,都是上午翻墻入戶盜竊,一人入戶,另一人在外看人望風。王某進去偷,他一般是在房子旁邊路上或空地上轉圈望風。遇見高墻王某就讓他托著爬進院子,遇見矮墻王某就一人爬進去。偷錢最多的一次,兩人偷到一萬元左右的現金,王某拿了“大頭”,他分得大約3000元。其所分錢財用于吃喝玩樂,直到有一天在集市上被捉獲。
2016年10月,濟陽法院審理后認為,郭某多次入戶竊取他人財物,且流竄作案;曾因犯同種犯罪被判處無期徒刑,刑滿釋放后卻不思悔改。對于犯罪行為給5名被害人造成的經濟損失,除涉案香煙已發還被害人之外,失竊現金7300元應依法責令郭某予以退賠。隨后,郭某因犯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零一個月,并處罰金1萬元。
服刑結束后,事情還沒完。因為拒不繳納罰金,也不賠償被害人的損失,郭某又上了“老賴榜”。因為郭某避而不見,濟陽法院遂選擇網上拍賣郭某的物品,用以抵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