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某某,博士研究生文化,省級名牌醫院胸外科副主任醫師。他卻沒有頂住金錢的誘惑,因虛開發票套取科研經費17萬余元,犯貪污罪被歷下法院依法判處有期徒刑1年9個月,緩刑2年,并處罰金10萬元。
經歷下法院審理查明,2006年至2016年案發,被告人孫某某先后任某省級醫院胸外科主治醫師、副主任醫師。2007年至2010年期間,孫某某申請了5個課題,科研經費共計28萬余元。孫某某在任職胸外科副主任醫師期間,利用負責科研項目并管理使用科研經費的職務便利,于2011年至2013年,通過相關業務單位虛開發票的手段,虛報冒領所在醫院科研經費共計20萬余元,其中,用于科研支出3.5萬余元,貪污數額共計17萬余元。2016年4月案發前,孫某某將贓款全部退繳至其所任職的醫院。
歷下法院經審理認為,孫某某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負責科研項目并管理科研經費的職務便利,采取虛開發票的方式套取科研經費,非法占有公共財物,其行為構成了貪污罪。孫某某到案后如實供述犯罪事實,依法可以酌情從輕處罰;孫某某已將贓款全部退還某省級醫院,審理期間積極繳納罰金,可以酌情從輕處罰。綜上,歷下法院作出如上判決。日前,本案一審判決已經生效。
來源:舜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