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因為一棟別墅,女廳官退休前倒臺

  (法制晚報記者 岳三猛)今天上午,山東高校——臨沂大學的原黨委書記丁鳳云因貪污受賄一審獲刑11年。

  看法新聞記者注意到,這名現年60歲的正廳級女干部曾被稱為“女強人”“拼命三娘”,連女兒想在該校找個工作,都被她嚴詞拒絕“不會壞了學校規矩”,背地里卻公款買別墅、收受22筆賄款,涉案達800多萬。

  而且,臨沂大學已有先后兩任黨委書記落馬——丁鳳云的前任徐同文因貪污受賄一審獲刑13年。

(丁鳳云)(丁鳳云)

  曾是山東為數不多的女縣長

  公開簡歷顯示,山東乳山人丁鳳云出生于1957年5月,如今正好是60周歲,本應是退休后頤養天年的時候,卻因為知法犯法而身陷囹圄。

  按照《檢察日報》的說法,丁鳳云17歲時下鄉當知青,一年后抓住水泥廠招工的機會回城。風風火火的她27歲時就當上了臨沂地區婦聯辦公室主任,1992年底,也就是35歲時被提拔為費縣縣委副書記。6年之后調至臨沭縣任縣長,成為當時山東為數不多的女縣長之一。

  2001年,剛剛40歲出頭的她便成為臨沂市委常委,邁入副廳級。“整個人像被上緊了發條。”該案公訴人、山東省檢察院公訴二處辦案一組組長李從強這樣評價女強人丁鳳云。

  看法新聞記者發現,為了詮釋“女強人”“拼命三娘”,報道選用了一個例子。2010年10月20日,丁鳳云被任命為臨沂師范學院黨委書記,躋身正廳級。同年11月26日,教育部批復,同意臨沂師范學院更名為臨沂大學。

  2010年12月3日,全力以赴籌備掛牌事宜的丁鳳云連夜趕赴北京,誰知第二天早上不慎摔倒,硬是咬緊牙關趕到教育部匯報完工作。事后檢查發現,她的大腿雙側韌帶斷裂,血液已充滿骨腔,再晚點來就只能截肢了。

  但就是這樣一個表面看起來很完美的女廳官,背地里卻是干著違法亂紀的勾當。2014年9月28日,她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宣布接受組織調查。一個多月后,丁鳳云被雙開。山東紀委的通報稱,此人在擔任臨沭縣委書記、臨沂市委宣傳部長、臨沂大學黨委書記等職務期間,利用職務之便貪污公款、收受賄賂。

  1年半后,即2016年6月15日,丁鳳云涉嫌貪污受賄案在菏澤中院一審開庭。檢方指控,2010年8月至2012年12月,其兩次貪污公款758萬余元。2000年10月至2014年9月,其在企業改制、承制專題片、爭取資金、招生就業、職務職級晉升、工程招標、工作調動、崗位調整等方面謀取利益,收受126萬余元。

  在今天上午的一審判決中,菏澤中院認定丁鳳云犯貪污罪,判處有期徒刑九年;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1年,并處罰金70萬。

  聽說被雙開,她想到了自殺

  如上文所述,從落馬到一審宣判,丁鳳云案足足用時近3年。之所以如此之長,還要從一棟別墅說起,而這也是丁鳳云最瘋狂的表現。

  臨沂師范學院此前建起了幾十棟房子,包括別墅和高層住宅,2010年4月以后別墅就出售完畢了。而丁鳳云恰恰在6個月之后到任,當時她看到前任校領導都住了別墅,感到十分不平衡,加上攀比心理漸生,覺得自己干工作這么多年辛辛苦苦,也該享受了。

  副校長李富山找到丁鳳云,說淮海公司開發了別墅樓,他、丁鳳云和副校長王勇何不以高層住宅的價格選購,購房差價款就從淮海公司欠臨沂大學的款項中抵扣。2012年8月到9月,三人分別以100萬余元的價格,購買了市場價值300余萬元的別墅,購房差價款共計717萬余元。

(李富山)(李富山)

  公訴人由此指控,丁鳳云貪污700多萬。她卻是當庭翻供,提出自己不應對這筆錢負責,將全部責任推到李富山身上。實際上,這筆貪污款能否得到認定很關鍵,如果認定,量刑應在十年以上;而如果認定不了,丁鳳云的量刑就會減一檔。

  而對受賄罪的22筆事實、126.82萬元錢款,丁鳳云全部予以認可,表示“沒有意見”。值得注意的是,13筆涉及為他人在職務晉升、工作調動、崗位調整等方面謀取利益,其中11筆發生在她任職臨沂大學黨委書記期間。

  辦案檢察官談到三個細節:丁鳳云的女兒大學畢業后,曾向母親提出過“想在臨沂大學找個工作”,被丁鳳云嚴詞拒絕,“這個事你不用想,我不可能因為你來破壞學校的規矩。”

  第二個是被立案調查前一周,即2014年9月22日,她還到國家教育行政學院作題為“沂蒙精神與黨的群眾路線”專題講座。然而就在當月,丁鳳云收受某請托人所送財物,達6萬元。

  第三個是丁鳳云最初覺得自己只是違紀,在紀委調查階段格外配合,主動交代了一些問題,上繳了部分錢款。她覺得很輕松,想著馬上就要回家了。直到聽說自己被“雙開”,她才意識到大勢已去,無法再淡定自若,甚至想到了自殺。

  她的前任曾攜大小老婆亮相

  看法新聞記者梳理發現,丁鳳云并非臨沂大學倒下的第一個廳官,她的前任,即臨沂師范學院原黨委書記徐同文也因腐敗落馬。

  正如上文所指出的,因為別墅而倒下的除了丁鳳云還有原副校長李富山,是后者提議用公款低價購買。此人是在丁鳳云落馬前一個月,也就是2014年8月30日被紀委帶走。

  丁鳳云接受調查的第二天,李富山被雙開。而他一審開庭半個月后,丁鳳云也走上審判席。檢方指控,李富山貪污717萬、受賄248萬,還涉及一輛20多萬的大眾汽車和價值400多萬元的四套房產。

  更值得關注的是,在丁鳳云之前擔任臨沂師范學院黨委書記的徐同文是3人之中最早落馬的。2014年4月28日,他在齊魯工業大學黨委書記的任上被山東紀委帶走,經查,此人受賄423.49萬,侵吞公款1.46萬元,2015年9月被判13年。

(徐同文)(徐同文)

  檢方的指控中,和徐同文共同收受錢物的女人一共有兩個,一個是他的妻子秦桂芳,另一個則是特定關系人吳某某。媒體稱,2000年,秦桂芳去日本進修一年,臨沂師范學院職工食堂的服務員吳某某當時18歲,青春靚麗,俊俏乖巧,引起了徐同文的注意,最終發生了關系。

  當時,徐同文包養情婦的事情也幾乎公開進行,后來,吳某某還給徐生了兒子。臨沂大學不少人回憶稱,徐同文去了濟南后還曾帶“大小老婆”一起回臨沂,相當高調。

  中紀委網站曾在剖析徐同文案時說,此人自以為能力超群,把高校發展的功勞記在自己一個人身上,把擴大手中權力當作自身能力的體現。他已經忘記了,權力是黨和人民賦予的,這是責任,更是信任和囑托。

  徐同文案警醒黨員領導干部,作為人民公仆,必須時刻剪除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中的雜草,真正做到不驕不躁、不貪不占,慎獨慎初、慎始慎終,切實走好自己的為政之路、人生之路。

  來源:法制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