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法現場

  膠東在線4月10日訊(記者 侯嘉偉 實習生 王婼楠 通訊員 王迪)近日,煙臺牟平法院執行局出動10多名干警在芝罘區拘留了一個“老賴”。據了解,被執行人劉某某在15年、16年、17年期間分別通過民間借貸等方式,集資200多萬,欠款180余萬,被債主告上法院。法院依法判決生效之后,劉某某四處躲藏,拒履行義務,凡是陌生來電全部掛斷,不停更換電話號碼及住址。

  在執行局傳喚期間,劉某某“積極主動配合”,總是告知執行局自己第二天一定到執行局申報財產,卻從未出現過。在接連十幾次傳喚未果之后,執行干警聯系公安局幫忙對此人進行追蹤,最終,在芝罘區的某小區查到了其蹤跡。執行干警們輪流派人盯梢,確定了此點為被執行人劉某某的常住地。

  上午8時許,牟平法院十余名執行干警來到芝罘區的某小區,為確保執行順利,執行法官聯系了被執行人劉某某所居住的出租屋房東一同前來。在敲門之前,執行干警們撥打了兩次劉某某的新手機號,聽到屋內對應的電話鈴聲,仔細確定了屋內有人交流,這才吃了定心丸。但此行并不是順利的,執行法官要求劉某某配合開門時,屋內人卻始終不配合,雙方在門的兩端僵持了兩個多小時。僵持的過程中,執行干警請房東協助開門,然而劉某某早就將防盜門鎖芯更換了,房東也無可奈何。

  同時,屋內的劉某某也沒閑著,她聯系了幾位“朋友”過來幫忙,朋友們到場之后跟執行干警“協商”,希望執行干警“再給幾天時間”,帶隊法官回復道,“只要配合執行,先拿出部分欠款來,我們就坐下來談。”劉某某請來的朋友們只能離開。

  房東向法官建議聯系實際租用他房屋的李某,請李某幫助做劉某某的工作,干警們嘗試撥打李某的手機,遺憾的是依舊沒人接聽,帶隊法官嘗試給李某和劉某某發送短信,告知她們一定要配合執行,若是不開門,便只能“破門”了。

  在持續勸說無果后,執行法官征得房東的同意,聯系了小區物業、小區居委會、派出所民警,在四方見證下通過開鎖公司進行“破門”。門的另一邊,屋內人用桌子死死抵住門,妄圖阻擋干警們進入屋內,在雙方進行了長達6小時的對峙之后,執行干警終于進入屋內。此時的劉某某卻依舊躺在床上“睡覺”,帶隊法官向她宣讀了拘留證明和搜查令,并由女法警陪同劉某某起床穿衣。等待劉某某的,將是15天的拘留及財產查封和評估拍賣。

  帶劉某某體檢、到拘留所辦理相關手續之后,干警們回到牟平法院執行局已經晚上十一點多了,本案仍在進一步辦理中。在此告誡所有老賴:一味躲藏拖延不是辦法,積極履行義務才是正道!(膠東在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