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谷會媛 通訊員 李昱玫)春回大地、暖風吹拂的季節正是市民放松心情,盡情游玩的時間。但是臨沂機場距離市區僅僅7公里,在機場附近放風箏,給機場安全運行帶來了巨大的安全隱患。
首先,風箏可能被吸入航空器發動機或堵塞空速管,造成發動機故障、空中停車或儀表指示故障;其次,風箏及其引線繩可能纏掛在航空器各種操作舵面上,導致航空器操作困難;再次,風箏與高速飛行的航空器相撞時,會損壞航空器的外部結構;最后,飛行員為避讓風箏,導致正常飛行操作受到影響,可能釀成事故。
《臨沂機場凈空環境保護辦法》第二十三條規定,禁止在機場跑道兩端延長線各15公里,寬度各為6公里的范圍內施放升空物體。根據《民用機場管理條例》第七十九條,在機場凈空保護區域違規放飛影響飛行的升空物體,情節嚴重的,將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
臨沂機場呼吁廣大市民自覺遵守國家及地區相關法律法規,主動避免在機場凈空保護區范圍內放飛風箏,以營造一個安全的機場凈空環境,使臨沂機場能更好的服務于社會,服務于廣大市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