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日下午,本報11日報道的被遺棄女嬰“佑晴”的家人,在東關大街派出所民警的陪同下來到濟南市兒童福利院辦理棄嬰接回手續。通過DNA認定重新確立親子關系后,佑晴又重新回到“扔掉”自己的母親懷抱!記者采訪得知,“佑晴”有先天視力障礙,而民警也表示,對于遺棄女嬰的祖父和母親不再做出處理。

“佑晴” 父母在福利院接回孩子。 記者 李培樂 截圖

  墻根發現時渾身滾燙

  3月9日15點42分,東關大街派出所民警接到報警,在省物價局對面一個相對隱蔽的墻根處,發現了兩個大型旅行包,其中一黑色旅行包內裝有一名被粉色被褥包裹的嬰兒。民警經過現場初查,確認嬰兒尚有生命體征,但呼吸急促,渾身滾燙。送醫后經過檢查,確定這是一名尚未滿月的女嬰,而其體溫已經高達40.6攝氏度,并伴有肺部炎癥,于是立即進行了降溫處理。

  事發時,民警調取了現場周邊監控,發現在當日15:03,有一男一女將女嬰遺棄在該處后,匆匆離開。于是,東關大街派出所聯合中心醫院醫務處第一時間聯系了濟南市兒童福利院。福利院工作人員按照相關救助規定,給女嬰起了一個好聽的名字——吳佑晴。

  孩子是爺爺、媽媽拋棄的

  東關大街派出所民警根據在處警現場調查掌握的相關線索,開展調查工作,通過相關手段聯系到了“佑晴”父親。據東關大街派出所郎衛華所長介紹說,“佑晴”父親稱自己當時正在出差,3月9日是自己的父親和孩子的母親決定攜“佑晴”到北京求醫,中途在濟南停留。

  “佑晴”的爺爺和母親經過激烈的思想斗爭,于當日15時左右,將“佑晴”遺棄在省物價局門口。他聽說后也埋怨妻子和父親,表示要接回孩子。

  按照程序,一旦送到福利院的孩子,要想領回需要證明是親子關系。于是3月14日,佑晴的爺爺、母親到所配合調查,按照相關規定,民警提取了血樣送檢,進行DNA親子鑒定。

  母親產后患上抑郁癥

  3月16日,經DNA鑒定,依法確定了“佑晴”和父母的親子關系。3月17日下午,在派出所民警的陪同下,“佑晴”被父母和爺爺來到濟南市福利院。履行完相關手續,接回“佑晴”之前,工作人員特別要求“佑晴”的父母先行簽署了一份《承諾書》,承諾不再遺棄孩子。

  父母接過了“佑晴”,一家三口團聚,現場安靜的沒有一絲聲響。被母親擁入懷抱的“佑晴”,竟然開心地笑了。孩子的笑讓媽媽淚如雨下。爺爺也趕來接她,看著孩子,老人的淚也止不住往下流。

  19日,東關大街派出所通報會上,當時處理此案的王慧敏介紹說,發現“佑晴”后,通過醫院的檢查發現孩子具有先天性的視力障礙,“這個是先天性的,很難短期內治療改善。”據了解,2月25日,“佑晴”在外省某縣出生。孩子的父親講,“佑晴”是二胎,出生后發現有視力障礙,孩子母親接受不了,“當時孩子父親還帶著母親的病歷,證明孩子母親生產后得知孩子有視力障礙,患上了產后抑郁癥。”民警王治國說。

  佑晴的母親到派出所后介紹說,當時把“佑晴”放在物價局門口后,“回去后也是后悔,但當時知道孩子有視力障礙,非常崩潰。”

  警方進行了人性化處理

  本案中,孩子的母親和爺爺遺棄了孩子,本來是違反治安管理規定的,警方可以給予拘留處理。

  民警王治國介紹說,“處理案件在考慮法律效果的同時,也考慮社會效果,所以層層匯報,對其遺棄行為不予處理。”他說,孩子還離不開母親,母親又有一定的抑郁癥,“經過交流,母親也悔改,并且也承諾不再遺棄孩子,好好給孩子治療。”

  對此濟南采訪了北京市百瑞(濟南)律師事務所合伙人,首席律師李安南,他介紹說,遺棄罪是一種結果罪,需要達到損害的后果,包括造成孩子重傷或者死亡,否則一般不會做刑事犯罪處理。雖然可以對遺棄的父母進行拘留和罰款,但是警方也可以人性化處理,和該案的處理一樣。

  (生活日報記者 李培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