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泰安市政府督查室發布2017年重點督查事項并組織實施督查的通知,篩選確定了2017年全市重點督查事項,現予公布并根據工作需要及時組織開展專題督查。
通知指出,對確定的2017年19項重點督查事項,各級、各部門要結合全年目標任務的貫徹落實,緊緊抓住事關發展大局的重點工作、薄弱環節和具體事項,強化時間觀念和效率意識,做到先人一步、快人一拍,以廢寢忘食、事不過夜的態度推進工作落實。對之前已列入專題督查事項尚未全面完成的,納入督查工作臺賬進行管理,并實施跟蹤督查;對于沒有列入年度重點督查事項的階段性重點工作,根據工作需要及市政府領導同志要求,隨時納入重點督查事項開展督查。
對各重點督查事項落實情況,市政府督查室將聯合有關部門、新聞媒體、市政府特邀督查員等組成督查組,采取調度督查、現場督查、跟蹤督查等方式,組織實施專題督查。督查事項錄入“年度督查事項工作臺賬”,根據落實情況予以掛賬銷號。督查情況將及時向市政府領導同志報告并予以通報;對部分重點督查事項落實情況,還將通過新聞媒體進行報道;對影響督查事項落實的重要環節和重點問題,市政府督查室將通過跟蹤督查、延伸督查等方式,進行“回頭看、再督查”,進一步查清原因,明確責任,限期督促整改落實。
重點督查事項落實質量、效率等情況納入政務督查考核內容,并作為各單位年度科學發展考核的重要依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