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起,如果你的小區是二次供水,作為業主的你將有權參與供水儲水設施全程的清洗、消毒監督,并要簽字確認、存檔備查。小區里的現制現售水,每周也須快速檢測水質。記者昨天了解到,為保障飲用水安全衛生,從3月1日起,《濟南市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 正式實施。 記者 楊芳

  小區業主可監督 供儲水設備清洗消毒

  隨著經濟社會發展、生活水平的提高和保健意識的增強,群眾對生活飲用水水質的要求也越來越高,現制現售水等供水形式已進入居民生活,深受居民的青睞,但目前國家尚沒有相關法律對其進行衛生監管。記者昨天了解到,濟南市在深入調研、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制定出臺了《濟南市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并將于今年3月1日起施行。

  那么,《辦法》的出臺,又會給咱老百姓帶來哪些利好?記者看到,3月1日后,濟南轄區市、縣區人民政府(含濟南高新區管委會)應當將生活飲用水衛生安全保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將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工作經費列入本級政府財政預算。集中式供水單位、二次供水設施管理單位從事生產或供應活動,應取得縣級以上衛生計生行政部門的衛生許可。

  同時規定,二次供水設施管理單位應至少每6個月對儲水設施進行清洗消毒一次。每次清洗消毒經水質檢測合格后方可供水,發現水質不合格的應立即停止供水。且在實施清洗、消毒前兩日,通過張貼告示等方式,告知業主清洗、消毒的具體時間。實施清洗、消毒時應邀請業主委員會(業主代表)、居(村)民委員會全程進行監督,并在清洗、消毒記錄上簽字確認,存檔備查。

  二次供水設施管理單位應當在二次供水儲水設施清洗、消毒完成后24小時內,將清洗、消毒的有關情況向業主公示。

  現制現售水每周都要快速檢測水質

  如今很多小區都安裝了凈水設備,居民買張水卡,可隨時取用。可有的時候,你會發現好長時間,沒有人來維護這些設備,水質怎么樣,你也不清楚。

  記者看到,新實施的《辦法》也對此有了規范。現制現售飲用水經營者應根據設備額定參數或水質狀況及時更換水處理材料。且每周對水質進行現場快速檢測;每6個月至少檢測一次出水水質的細菌總數、總大腸菌群、耗氧量等重點指標。

  同時,應當安排專人或通過遠程監控對現制現售飲用水設備每日至少巡查一次,確保設備運轉正常、衛生防護與安全防范措施符合要求。現制現售飲用水經營者應在制水設備或設備周圍的醒目位置公示下列信息:經營者營業執照復印件、衛生管理員聯系方式;制水設備衛生許可批準文件復印件;水質自檢和委托檢測的時間和結果;制水設備清洗、維護以及巡查記錄; 水質處理材料的更換情況;與現制現售飲用水衛生安全相關的其他信息。

  從事飲用水供應的人員必須每年查體

  記者了解到,直接從事生活飲用水供應、衛生管理工作的人員(以下簡稱供、管水人員)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健康合格證明后方可上崗,并每年進行一次健康檢查。

  患有痢疾、傷寒、甲型或者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及其他影響生活飲用水衛生安全疾病的人員和病原攜帶者,在治愈前不得直接從事供、管水工作。

  供水單位安排未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證明的人員或患有影響生活飲用水衛生安全疾病的人員、病原攜帶者直接從事生活飲用水供、管水工作的,由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責令改正,并處以1萬元以下罰款。供水單位還必須每年組織供、管水人員進行生活飲用水衛生知識培訓。未參加培訓或培訓不合格人員,不得安排上崗。

  供水單位應建立衛生管理檔案,保存期限應不少于兩年。

  導致或發生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的,有關責任單位應當立即采取控制措施,并按規定及時向衛生計生、環境保護、水行政、城市供水主管等部門報告。

  來自:山東商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