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日,嘉祥“7·21”女童失蹤案罪犯王泗君以強奸罪被判處死刑,并于當日伏法。2015年7月21日,王泗君將兩名年僅8歲的女孩哄騙上了電動三輪車帶走,囚禁在地窖的鐵籠內先后實施猥褻、奸淫,致兩女孩死亡。
2015年7月21日14點,嘉祥兩個8歲的女童結伴從疃里鎮大張村張子祎家中去村里上補習班。15點,老師發現倆女孩沒來上課,趕緊讓學生去她們家里問情況。
16點,家人得知倆孩子不見了,18點到疃里派出所報了警。事發后,民警和兩家人的親朋鄰居、濟寧應急救援隊的志愿者等派出十幾輛車去找孩子,附近鄉鎮甚至周邊的金鄉、汶上、兗州等縣市共約5000人,參與到搜尋孩子的隊伍中。

7月22日中午,嘉祥警方經過調取村里的監控,發現了一個重大線索——一個戴草帽、騎著電動三輪車的老頭在大張小學附近出現,車上還載著兩個小女孩,經確認是丟失的兩個女孩。
7月23日中午,嘉祥警方發布微博稱已獲得重大線索,將對積極提供線索、協助破案并抓獲犯罪嫌疑人的市民給予10萬元獎勵。
14點左右,失蹤女孩的家屬接到一個電話,說在鄰村高廟村有一個騎三輪車的老頭被村民圍住了。兩輛汽車、七輛摩托車同時出發,迅速趕到上述地點,結果發現消息不準確。隨后,搜尋隊伍在全市范圍內展開搜索。
7月24日19點,嘉祥警方公布消息稱,兩女孩失蹤案嫌犯被抓,女孩已經遇害。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 記者 岳茵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