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則離奇的車輛違法信息在臨沂人的微信朋友圈里被廣泛傳播,這條違法信息上,車輛的違法行為居然是“開車吃辣條”,相應的處罰是駕駛證記3分,罰款50元。

  開車時吃辣條雖然是做了與駕駛無關的事情,但是因此要被罰款,不少網友對此表示驚詫,“從來沒聽說過還有這樣一條交通法規”、“現在交通法規在處罰上都具體到吃什么東西了嗎?”為了給小伙伴們答疑解惑,14日,記者咨詢了市公安交警部門,交警部門為此進行了辟謠,表示圖是假的。

  開車吃辣條被處罰?

  網上傳播的這條處罰記錄,是一張截圖,看起來和我們平時在交管信息網上查到的車輛違法信息沒有什么兩樣。

  流傳的信息顯示,這輛車的牌照為魯XXXXXX,后邊用X表示被PS掉了,事情發生在今年10月4日晚上20點50分,地址位于羅莊區通達南路與龍潭路交會處。

  而違法行為一欄里,寫著“開車吃辣條”五個字。相應的處罰內容為記分3分,罰款金額為50元。發送短信的號碼則為95518,違章提醒單位為人保財險。

  雖然網上傳播的這則處罰信息,沒有附帶現場的圖片,但是開車吃辣條被處罰,讓不少網友直呼驚奇,網友們也紛紛開始腦補這一畫面。

  “這也會被拍?那我以前開車吃過瓜子、吃過肉夾饃、吃過包子沒被拍到,豈不是很幸運?”網友“KDS”如此評論。

  不少網友也對信息的真實性提出了懷疑?!凹俚陌桑√阈α税桑 本W友“流年亂浮話”表示。

  這一讓人腦洞大開的處罰理由,也引來了網友們的調侃。

  “這得多喜歡吃辣條啊,開車時都不放過?!本W友“一笑奈何”回復說。

  交警辟謠:圖片是假的 將酌情追究發帖人責任

  這條處罰決定是不是真有其事?開車吃辣條是否真的會被拍?

  14日上午,記者就此事咨詢了臨沂市公安交警支隊,一位相關負責人表示,雖然現在有保險公司也能夠查詢到車輛的部分交通違章信息,但圖片是假的,交警部門從未以“開車吃辣條”這種行為開出過罰單。

  “雖然開車吃東西是做了與駕駛無關的事情,但是交警部門開具每一條交通違章都是有法可依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并沒有‘開車吃辣條’這一處罰條例,交警自然也不會開出這樣的罰單。”

  同時,交警也提醒廣大網友:不造謠,不傳謠,不信謠,共同抵制不實信息。針對此類造謠行為,交警也提示說,《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存在散布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可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

  而自2015年11月1日起,修訂后的刑法規定:編造虛假災情、警情等,在網絡或其他媒體上傳播,或明知虛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網絡或其他媒體上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后果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