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日早高峰期間,經十路車流滾滾,一輛轎車卻停在機動車道一動不動,引發了經十路歷山路口大堵車。難道司機酒后駕駛或疲勞駕駛?歷下交警調查發現,司機患有發作性睡病,等信號燈時,突發病癥在車內昏睡過去。
發作性睡病發作,司機快車道上睡了
9日8:15左右,經十路早高峰車流如織。歷下交警大隊指揮中心民警視頻巡檢到經十路歷山路口時發現了“異樣”:一輛轎車停在路口西側,即便是綠燈放行也一動不動,車后排起長長的車隊,有些趕時間的司機在路口處冒險變道行駛,嚴重影響經十路的通行效率。
兩名民警很快趕到現場,在路口西側發現了阻礙交通的轎車,而民警走近一看,一名40多歲的中年男子正在車內歪頭昏睡,對車窗外刺耳的鳴笛聲并沒有察覺。
民警一面敲打車窗試圖叫醒司機,一面疏導擁堵不堪的路口。經過5分鐘的努力,這名司機才清醒過來。男子打開車門下車后,民警立即將男子控制住。
難道司機是酒后駕駛?民警首先對司機進行了酒精呼吸檢測,結果數值顯示為0,也就是說司機開車前滴酒未沾。難道是疲勞駕駛?司機稱8日晚9點多就休息了。
正當民警百思不得其解時,司機拿出一份病歷。民警一看是山東省電力醫院開出的診斷證明,男子患有發作性睡病,該病主要表現為“白天發作性嗜睡,猝倒和睡眠癱瘓,以及入睡前幻覺”。該男子正是在經十路歷山路口等信號燈時,突發病癥,在車內昏睡過去。
了解到司機的病情后,民警捏了一把汗,幸好是停車時睡著了,如果開車行進中睡覺,那還了得?隨后,民警為男子叫來代駕,幫其開車返回家中。該起事件,歷下交警還在進一步處理當中。
開車突發疾病,和酒駕一樣危險
開車突發疾病引發的道路交通安全問題在濟南并不是第一次上演。早在3月13日,劉家莊小區一商業街內,一男子開車突發腦溢血連撞8車,幸好當時街上人少,沒有造成人員受傷。8月24日下午3點50分,在省道327線,61歲的肖某某駕車將騎摩托車的父子撞死,事后經醫院鑒定,肖某某患有“突發性腦缺血灶”。記者搜索關鍵詞“開車突發病”發現,類似的案件今年在全國多地都曾發生:3月14日,青島老人開車突發病,小區門口撞車;5月1日,揚州的哥開車發病,昏迷前1秒他撞向路邊;5月10日,福建一公交司機突發心梗,停好車保住乘客……
“某些疾病患者開車,和酒駕一樣危險,而開車出門時若突發疾病,則會對安全行駛造成巨大威脅。”歷下交警大隊七中隊副中隊長劉海洋介紹說,比如心臟病、高血壓、癲癇病、眩暈癥、癔病、美尼爾氏癥,駕車時容易出現眩暈,如果遇路面突發情況引起情緒激動或緊張,極易出現腦部出血導致肢體癱瘓,或誘發心肌梗死,導致猝死。
劉海洋提醒,駕駛人應重視身體健康問題,如果身體不適或情緒不佳,不要駕駛車輛,這會對自身安全和他人安全帶來極大的安全隱患,“類似因為突然發病導致交通事故發生的,可能并非主觀故意,但造成的后果可能與酒駕等一樣嚴重,同樣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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駕照申領體檢項目有限
“有這種疾病還能開車嗎?”不少市民對此事提出疑問。對此,記者咨詢了濟南市車輛管理所工作人員。工作人員表示,根據公安部《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有器質性心臟病、癲癇病、美尼爾氏綜合癥、眩暈癥、癔病、精神病及影響肢體活動的神經系統疾病等妨礙安全駕駛疾病的,都不得申領駕駛證。另外,對于已經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司機,持有A本、B本的,每年都要提交體檢表;C本駕駛員6年一換證,只需在換證時體檢。
記者了解到,按照國家在申領駕照過程中的相關規定,申領者在拿到駕照之前,必須到縣級以上資質醫院進行相關體檢,但體檢項目主要涉及色盲、視力、四肢能力等幾方面內容,并不包括其他疾病的檢查。對于不符合駕駛證申領條件的幾類疾病,主要依靠駕駛人自覺申告。
“交警部門一直針對類似事件,在駕駛員中加強宣傳。呼吁患有突發類疾病的駕駛員避免駕車上路,以保證自己和他人的安全。”工作人員表示,交警查處以后,也可以注銷其駕駛資格,但需要醫院出具證明,證明其罹患的是妨礙安全駕駛的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