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網11月29日訊 28日,省教育廳公布了《山東省普通中小學學籍管理規定》,其中提到高中新生如在規定報到時間結束兩周后,仍未到校辦理手續且未向學校請假,除因不可抗力等事由外,將喪失入學資格。畢業年級學生一般不準轉學,初中、高中畢業年級第二學期一般不準休學。學生在每一學段內升級為直升,不允許留級。

  規定中提到,新生入學應按時到學校報到,辦理入學手續。學生因特殊情況不能如期報到,學生或其父母、其他法定監護人須提前向學校提出延緩入學書面申請,經學校同意后辦理延緩入學手續。高中新生如在規定報到時間結束兩周后,仍未到校辦理手續且未向學校請假,除因不可抗力等事由外,喪失入學資格。

  小學一年級學生辦理入學注冊手續,學校應為其采集學籍信息,建立學籍檔案,在開學2個月內報主管教育行政部門確認。初中、高中一年級學生學籍接續上一學段學籍信息。學生入學報到,學校要收集、完善、審核學生已有學籍信息,在開學2個月內報主管教育行政部門確認。中等職業學校轉入普通高中就讀學生的學籍,由接收學校報主管教育行政部門確認后建立普通高中學籍。

  根據要求,學校不得為違反招生政策、擅自擴大招生范圍、超計劃招收的學生和未報到的學生建立學籍,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對上述情況的學生不予確認學籍。學籍號分為全國學籍號和省學籍輔號,全國學籍號一人一號,終身不變。學校應為學生建立學籍電子檔案和紙質檔案。電子檔案管理使用全省統一的學籍管理系統,紙質檔案由學校管理。

  學校合并的,學籍檔案移交并入的學校管理。學校撤銷的,學籍檔案移交主管教育行政部門指定的單位管理。

  畢業年級學生一般不準轉學

  因家庭住址變化、戶口遷移、學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工作調動等因素確需轉學的,由學生或其父母、其他法定監護人提出申請,經轉入和轉出學校同意,并報主管教育行政部門確認,可辦理學籍異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在本學區內不準轉學。普通高中學生在本縣(市、區)域內不準轉學。畢業年級學生一般不準轉學。

  學生轉學按照年級對應原則

  “五四學制”初中一年級學生可轉入“六三學制”小學六年級或初中一年級?!傲龑W制”初中一年級學生可轉入“五四學制”初中一年級或二年級。除特殊教育學校學生外,學籍實行“籍隨人走”,學校不接收未按規定辦理入學或轉學手續的學生就讀。軍隊轉業干部子女隨遷轉學,由安置地教育行政部門妥善安排。

  學生轉學,須由學生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向轉入學校提交轉學申請和有關證明材料,轉入學校審查同意并報主管教育行政部門確認后,到轉出學校和主管教育行政部門辦理轉出手續。其中,高中學生由外省(市、區)轉入我省,還需提交原就讀學校出具的《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或《成長記錄》檔案、學生已經獲得的學分清單,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出具的學業成績證明,由轉入學校辦理接收手續并報設區的市教育行政部門確認。由我省轉出到外省(市、區),按照外省學籍管理要求,學校和主管教育行政部門提供有關證明材料。

  初高中畢業生第二學期不準休學

  學生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無法堅持正常學習的,可由學生本人或其父母、其他監護人持縣級(含縣級)以上醫療機構證明、病歷、相關醫療費用單據或其他有效證明,經學校審核同意,報主管教育行政部門確認后辦理休學手續。初中、高中畢業年級第二學期一般不準休學。

  學生患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規定的甲、乙、丙類傳染病并在傳染期的,學校應要求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帶其到具備傳染病救治條件的醫療機構接受治療。治療期在半年以上的,應要求其辦理休學手續。經縣級以上醫療機構認定患有其他疾病不能在學校進行正常學習的學生,學校應要求其辦理休學手續。

  休學期限為一年。學生休學期間保留學籍。休學期滿仍不能復學者,應當持縣級以上醫療機構的證明或其他有效證明,續辦休學手續。

  學段內不允許學生留級

  學生在每一學段內升級采取直升式,不允許留級。

  “五四學制”小學畢業學生可升入“六三學制”小學的六年級或初中一年級;“六三學制”小學畢業學生可升入“五四學制”初中一年級或二年級。

  德智體全面發展,學業成績特別優異的學生,由學生或其父母、法定監護人提出申請,經學校評估,報主管教育行政部門確認后,可以在本學段內跳級。一般情況下,本學段內只允許跳級一次,每次只能跳一個年級。跳過年級視為完成相應年限的教育。學生跳級應在新學年開學后10個工作日內完成。小學一年級不允許跳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