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調查的深入,記者了解到,公安部門已經開始調查這批貨物的貨主信息。不過,在未能確定不明液體是什么之前,并不能進行立案。
只要確定是危廢,就可以立案,只要判定不出來就沒法立案。工作人員建議張先生,可以去陵城區環保局咨詢是否可以進行不明液體的鑒定。
“你自己委托第三方化驗,俺們也沒權利沒義務給你做化驗去,主要是這個錢誰掏,我們掏了找誰要去。”
經過咨詢得知,這批貨物是否屬于危險肥料,需要經過檢測和認定兩個步驟,費用少說也得三四萬元。而對于這筆檢測費到底該由誰掏,成了大難題。
那么,這筆檢測費到底誰來出?面對這個問題,寧津縣環保局的工作人員認為,檢測費用他們很難承擔。無法檢查貨物的身份,就無法進行合法處置。難道這批貨在無人出錢鑒定的情況下,只能放到停車場暫存嗎?記者從網絡上查詢到,在危險廢物污染防治技術政策中,明確規定危險廢物的貯存設施應滿足以下要求:應建有堵截泄漏的裙腳,地面與裙腳要用堅固防滲的材料建造,應有隔離設施、報警裝置和防風、防曬、防雨設施。那么,張先生現在的存放,是否符合相關規定呢?
犯難:檢測費用到底誰承擔?
無限期的存放,就意味著繼續占用張先生的車輛,并墊付停車費。
“只要沒人檢測,環保局也不會管,你只要別倒就行,你倒了就是你的責任,如果他倒了咱就去檢測了,那他得判刑。”而對于這筆檢測費,張先生表示自己非常冤枉,他也很難出的起這筆額外的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