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前,濟南市歷城區山前、曹家館兩村的村民突然發現,原本甘甜的地下水突然有了異味。經過相關部門檢測,水中鎳元素、氨氮等物質都存在超標現象。而背后的罪魁禍首是附近一家清洗設備和做防腐處理的山東藍星清洗防腐公司(下稱“藍星公司”)。
經調查,該公司從2008年起,利用車間下的暗道,將清洗后的廢酸廢液不經任何處理偷排入市政管網。此前,包括公司總經理姬某某在內的5名相關負責人被追究刑責。11月28日,該案二審第二次開庭,排污數量仍是爭議焦點。
車間底部私設暗管
直接排入市政管網
“好好的井水咋發了臭?”2013年9月,濟南市歷城區山前村、曹家館村數百名村民突然發現,平時飲用和澆灌莊稼必不可少的地下水不大對勁兒,不僅發出異味,水中還有大量的泡沫。
這個現象引起歷城區人民檢察院注意,經調查,他們發現山東藍星清洗防腐公司存在排放污水嫌疑。
2015年11月,濟南市歷城區人民檢察院向歷城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據了解,藍星公司主要業務是對石油煉化換熱器等設備進行化學清洗和防腐,在其對設備進行酸洗和化學鎳磷鍍的過程中會產生含酸廢水和含鎳廢水。
經查,自2008年至2015年5月,在公司法人代表姬某某的安排下,被告人雷某等實際操作,通過鋪設在車間底部的暗管長期向市政管網中排放含酸廢水和含鎳廢水,其間他們還通過公司廁所旁的廢水池長期向地下滲漏廢酸液。
2008年6月到2015年5月期間,藍星公司每年以這種方式排放含鎳、含酸廢水70余噸,共計排放490余噸。這種偷排行為對環境造成了惡劣影響,檢測人員對藍星公司周邊提取的污水、污泥樣本進行檢測,結果發現鎳鐵含量、PH值等存在不同程度超標現象。
今年4月1日,歷城區人民法院以污染環境罪判處藍星公司及五名相關負責人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
公司法人當庭認罪
排污數量到底多少
“實際排污數遠小于490噸,對環境的影響也遠沒有那么大。”28日下午,被告辯護人對排污數量表示了異議。而這樣的異議已經不是第一次提出。一審判決發出后,幾名被告全部上訴至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7月22日,該案進行了二審開庭審理。
據報道,當時藍星公司辯護人表示,在核算排污總數時,控方計算排污數額依照企業蓄水池一年用水70噸核算,7年總計排污490噸。
但他表示,企業實際每年用水,不僅包括排出廢酸廢液數字,還包括沖刷地面、綠化等生活用水,實際排污數應遠小于490噸。而且還拿出多份鑒定,稱該公司在事發后委托第三方鑒定機構,對企業周邊水質及土壤采樣,鑒定結果均未顯示有嚴重污染跡象。
此后,檢察機關進行了補充偵查。檢察員表示,根據公安、環保等機關的證明及相關證人證言,藍星公司在7年的時間里,光是鹽酸就采購了624噸,遠遠多于此前認定的排污數量,因此可以進一步印證了一審判決及二審第一次開庭中認定的基本事實和判決結果,應該維持原判。
“雖然采購了這個數量,但還有一部分業務是上門服務。”姬某某當庭表示認罪、悔罪,但是對于490噸的排污數量,他并不認可。他表示,由于還有其他業務,有1/4左右的鹽酸在其他地方使用。
該案宣布休庭后,法院將對此案擇期宣判。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 萬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