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很多人在夜間開車時喜歡開遠光燈,覺得開遠光燈能讓自己看得格外清楚。可實際上,遠光燈經常會給別人甚至自己惹來麻煩。
第一例
11月10日晚11點40分,二環北路114路公交車站點處發生一起交通事故,37歲的亓先生經由路段缺口處過馬路時,被一輛轎車撞飛。
接到報警之后,天橋交警大隊事故民警趕到現場,被撞的行人已經被120接走送往醫院救治,一輛魯A333**的轎車停在路上,轎車的左前部已經損壞。
轎車駕駛人張某今年41歲,他對民警說,事發前他沿著二環北路由東往西行駛,在行駛到事發地點時,對向道路有車輛開遠光燈,導致他瞬間盲駕,就在此時,他沒有看到前邊的行人,所以連剎車都沒有來得及,當即將行人撞飛。直到此時,他才意識到有行人在過馬路。
由于行人傷情嚴重,經搶救無效身亡。
第二例
11月5日晚上7點半,在220國道黃河北路段,黃某駕駛一輛面包車左轉彎時,恰好對面有車開著遠光燈,導致黃某瞬間盲駕,結果開到了對面車道上。
對面車道上一輛大客車趕緊避讓但為時已晚,兩車相撞之后由于力道太猛,面包車車頭位置嚴重變形幾乎報廢,面包車副駕駛位置黃某的妻子陳女士被卡。
因傷情嚴重,44歲的陳女士經搶救無效身亡。此外,面包車駕駛人黃某和大巴車上2人受傷。
濫用遠光燈罰款100元、記1分
按照法律規定,在開啟路燈或其他照明較好的道路上行車,不應開遠光燈。在一些照明情況不好的道路中行駛,必須使用遠光燈時,為避免對對向來車造成影響,遠光燈可伴隨近光燈交替使用,應該在會車前150米前切換到近光燈。雖然有法律規定,濫用遠光燈罰款100元、記1分,不過交警在現實執法中對遠光燈的處罰很少,原因便是取證太難。
什么時候用遠光燈
嚴格說來,夜間開車在有路燈的地段都不應該用遠光燈。換句話說,在濟南市區路段,都不應該開遠光燈。
如果在沒有路燈的路段,路上車輛很少時才用遠光。
用遠光時遇到會車要變換成近光,具體距離要看情況在150-200米外變換,會車時車頭交會后可變回遠光。
夜間用遠光開車時遇到超車要提前100米外變回近光并打超車燈,即近光時快速往上輕抬變光桿2-3次。
夜間會車時如果對方用遠光,可打1-2次超車燈提醒對方變光。
遇到遠光燈該怎么辦
不少新手都有個誤區,遇到突發情況第一反應就是踩剎車,其實這是極其危險的。
天橋交警大隊事故民警陳業國說,這也是許多新手司機特別容易被追尾的原因。
遇到對面遠光燈,最簡單有效的辦法就是馬上轉移自己的視線,將視線下移至前方道路或其他車輛上,避免遭到正面來車燈光的直射。
如果后方車輛打開遠光燈緊隨其后,最關鍵的是不要“輕舉妄動”,盡量避免做變線或超車動作,保持直線行駛。直到能完全確認某一側無其他車輛通過時,再變道行駛,躲開從后而來的強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