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寧市魚臺縣一摩托三輪司機撞上一名過馬路的老太太。事發后,他不但不施救,還將老人拖到路邊,然后開車脫離現場。結果老人經搶救無效死亡。事后,肇事逃逸司機曹某迫于壓力投案自首。
10月22日晚上7點,魚臺交警大隊事故科值班民警接到報警,在346省道40公里處的李閣鎮文化廣場發生了一起交通事故,有人受傷,肇事司機逃逸。值班民警立即趕赴現場,傷者已被送去醫院,現場只遺留下撞碎的車玻璃。民警經過勘查分析,肇事車輛不像是轎車,但除了留下的碎玻璃,現場沒有留下什么可疑證據,在這一路段也沒有視頻監控,給破案帶來了難度。案件一時陷入僵局,當天晚上10點左右,正在偵查的辦案民警接到電話,肇事司機曹某迫于壓力投案自首。
那這起交通事故是怎么發生的呢?據駕駛員曹某交代,當天晚上他開著一輛改裝的摩托三輪車回家,事發時由于兩車匯燈,看不清楚路況,不慎撞向了正在過馬路的李某,事發之后,曹某下車將李某拖到路邊,自覺天黑沒人看見,就開車回家了。
案件告破了,但是這起交通事故給大家留下的教訓是深刻的。民警告訴記者,這起交通事故如果本案駕駛員曹某不逃逸,將承擔一到三年的有期徒刑。但是他在本次事故當中逃逸將承擔法律的嚴厲懲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肇事后逃逸或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山東電視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