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紅色預警發布后教育部門如何應對?

  答:氣象災害紅色預警發布后,各級各類學校和各區縣教育行政部門應進入Ⅰ級應急響應狀態,主要負責人進入指揮崗位,迅速組織相關人員做好應急響應工作,健全值班制度,保持通訊暢通,電話熱線要及時回應家長的咨詢。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強對轄區內學校實施應急響應措施情況的監管,完善當天安全工作信息“零報告”制度。一旦發生因極端天氣引發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的突發事件,各高校和各區縣教育行政部門應按照有關規定及時上報,嚴防遲報、漏報、瞞報等事件的發生。

  18、違反《實施意見》,用人單位或勞動者應如何維權?

  答:暢通維權渠道。用人單位或勞動者因執行《實施意見》產生勞動爭議的,可到勞動人事爭議仲裁機構提請勞動人事仲裁。用人單位違反《實施意見》、侵犯職工權益的,勞動者也可以向勞動保障監察部門投訴、舉報。(市勞動保障監察投訴舉報電話:89731853、89731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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