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眾網濟南7月22日訊 “除開會、請假和出差等特殊情況外,每周工作日在山亭居住不少于3天。”近日,微博上一則關于“山亭區要求 干部每周在山亭居住至少三天”的消息引發網友關注,對承諾書的居住要求是否合理提出質疑。今天下午,山亭區委宣傳部相關工作人員回應稱,由于歷史遺留問 題,山亭部分干部在棗莊市中區等地居住,該做法是為了給山亭當地聚人氣,帶動當地經濟發展,同時治理部分干部“走讀”問題。
21日上午,新浪微博網友“@棗莊在線”貼出了一張“承諾書”的圖片,并爆料稱,山亭區下發關于專項整治干部走讀問題的通知,并要求所有干部簽署承諾書,落實山亭居住制度,要求他們除開會、請假、出差等特殊情況外,每周工作日至少要在山亭居住不少于三天。
這條微博很快引發了網友熱議。有網友評論說,很多在山亭單位上班的干部都是在市區和滕州住,在山亭領工資要在居住地消費,山亭本來就是人少消費 能力也不行,公務員“走讀”對山亭經濟更是雪上加霜。同時,也有網友評論說,該規定管得太寬了,普通干部只要不遲到早退,憑什么管?有強制買房的嫌疑。
當地為何要出臺這個規定?讓干部簽承諾書有何依據?對此,棗莊山亭區委宣傳部新聞科科長朱宗峰說,這個規定的出臺在一定程度上是因為一些歷史遺 留問題。他說,山亭區成立于1983年,由原滕縣東部8處山區鄉鎮和原齊村區北部6處山區鄉鎮合并組成,由于建區時間短,經濟基礎薄弱,歷史遺留問題等, 部分機關干部紛紛住在市中區等地,到山亭“走讀”上班,一定程度上造成不便。為了讓廣大干部干在山亭、住在山亭,讓山亭變得更有人氣,帶動當地經濟發展, 區委有關部門之前出臺了相關規定,并于近期動員廣大干部簽承諾書。目前,在山亭當地,包括朱宗峰在內的許多干部,都已經簽了這份承諾書。(大眾網-山東24小時記者 王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