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臨沂莒南石蓮子中學一女生被打。據被打女生描述,當時一共有三四個人,她的頭部被打、身上被倒了飲料,整個過程大概持續了二十分鐘,但她和對方并不認識。被打的小姑娘叫小青,是石蓮子中學的初一學生;而打她、哄笑拍攝的幾個女生,都是同校的初二學生。當問及被打原因時,小青稱:就說我罵她。
入院記錄顯示,小青當時出現了頭部外傷、頭皮血腫、多處挫傷。一名打人學生的家長承認自己的孩子確實打了小青,原因是同學之間的小矛盾,事發后自己曾兩次去醫院看望過小青。
石蓮子中學的王校長也確認此事,稱學校有一定的監管責任,將負責醫藥費和精神損失的鑒定,也已經去道歉取得了學生的諒解,但是小青的父親想要十萬元,由于賠償要求過高,各方未達成私了協議。

對于為何索要十萬元的賠償,小青的父親解釋說:我這是氣話,因為最氣憤的就是拍視頻,對孩子影響太大了?,F在的要求是當面賠禮道歉,并要醫療費和精神損失費。
由于打人者未滿16周歲,警方和學校暫時沒有對她們做出處罰。隨后,記者找到莒南縣教育體育局,辦公室的葛主任拿出了一份“校園欺凌專項治理”的文件,稱6月22號就下發了該文件,等事情調查清楚后會盡快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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