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救護車趕到現場后,傷者丁某拒絕了救治,并在救護車出車記錄上簽了字。基于以上案情,高新交警判斷這起事故中駕駛員馮某不屬于交通肇事逃逸。

  盡管如此,傷者丁某的親屬仍然充滿疑慮,稱僅丁某的摔壞的手機就價值兩千多元,電動車也撞壞了,丁某還被診斷為枕骨骨折,身體多處淤血、擦傷,對方賠償的兩千元根本不夠損失,并懷疑丁某是被撞暈后簽的協議。